原标题: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对间接控股股东之子公司进行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间接控股股东之子公司重整申请被受理的情况
2020年11月3日,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暖集团”)之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的《告知书》。《告知书》称,盛京能源下属8家子公司(供暖集团、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沈阳时代金科置业有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分别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民事裁定书》显示,债权人以前述8家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其重整的申请,法院裁定受理上述重整申请,《民事裁定书》自2020年11月1日起生效。《决定书》显示,法院分别指定前述8家子公司清算组担任8家子公司重整管理人。
二、盛京能源下属8家子公司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供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7,050,1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10%,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资产的影响
经自查,公司与盛京能源前述8家子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往来,盛京能源下属8家子公司本次重整事项可能使公司面临应收款项无法完全收回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出现减值损失。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履行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在重整范围,且与盛京能源前述8家子公司等在资产、业务、财务方面均相互独立。截至目前,盛京能源下属8家子公司重整暂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盛京能源下属8家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供暖集团作为公司的母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产生影响。
(二)公司资产减值的风险
盛京能源本次重整事项可能使公司面临与盛京能源下属8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无法完全收回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出现减值损失。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由于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然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盛京能源下属8家子公司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重整进程对公司的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告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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