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2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0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过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收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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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4日,公司向交通银行继续申请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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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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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6,200万元,期限短,属于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期限比较短、保本型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本次购买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此次理财受托方为交通银行,是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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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57%,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6,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4.5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9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5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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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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