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祖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巧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建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公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公司2020-083号公告);2020年9月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详见公司2020-093号公告);2020年9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并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646号)(详见公司2020-099号公告);2020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646号),目前公司对上述反馈意见正在进行认真回复和准备书面说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工作尚在推进中,后续进展请关注公司发布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10月26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十点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参加审议并进行表决的董事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祖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在2020年10月30日将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将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包括正文及附录)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11点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审议并进行表决的监事人数3人,会议由刘景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在2020年10月30日将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将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包括正文及附录)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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