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29日 02:57 证券时报

原标题: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20-082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明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玲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

  2020年4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向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丰控股”)转让1.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4%)股份,相关手续于2020年5月14日完成,中亿丰控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2020年9月14日,公司向中亿丰控股非公开发行1.5亿股股份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中亿丰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引入新股东中亿丰控股以来,通过双方资源整合及业务、文化的融合,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影响力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推进变革创新,构建了“大市场、大生产、大研发、大财务”的创新管理体制,启动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在夯实主业的同时加快主业转型发展的步伐;未来公司将探索推动主营业务与资本、供应链的有机融合,从供应链管理角度加强整合采购、生产、仓储、物流配送的全过程控制,以逐步建成长三角地区集科研、加工、培训、贸易、物流于一体的高端铝产业园区,实现缔造全球一流铝业智造商的企业愿景。(注①)

  2、其他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决议,公司子公司苏州建筑向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0元价格出售所持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65%的股权,相关工商手续于2020年7月13日办理完结。

  根据公司2020年7月23日第五届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决议,公司子公司苏州建筑向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所持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70%的股权,出售价格600万元,相关工商手续于2020年8月3日办理完结,股权转让款于2020年8月5日支付完结。

  根据公司2020年8月12日第五届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决议,公司子公司苏州建筑向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所持苏州爱士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出售价格375万元,相关工商手续于2020年9月8日办理完结,股权转让款于2020年9月14日支付完结。

  注①: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的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或投资建议,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33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20-078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16日起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停车场车棚安装了光伏发电系统 ,拟在满足自用的同时将多余部分电力对外出售,故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终具体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鉴于此,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相关内容一并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三、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阅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副董事长、总经理的公告》。

  四、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阅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副董事长、总经理的公告》。

  五、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3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20-079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16日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3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20-080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副董事长、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钱芳女士、总经理宫长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岗位调整,钱芳女士申请辞去副董事长职务、宫长义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宫长义先生、钱芳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本公司董事会对宫长义先生、钱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钱芳女士持有公司23,403,8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6%;宫长义先生控制的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4%,此外公司向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待该事项完成后宫长义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宫长义先生、钱芳女士辞任前述职务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董事、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选举宫长义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黄同裕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宫长义先生、黄同裕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

  1、宫长义先生个人简历

  宫长义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副理事长,江苏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总商会副会长,苏州市政协委员,苏州市工商联副主席,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会长,苏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

  宫长义先生持有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丰控股”)26.95%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中亿丰控股持有公司29.84%的股份,宫长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此外公司向中亿丰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待该事项完成后,中亿丰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宫长义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宫长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黄同裕先生个人简历

  黄同裕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工程管理硕士。毕业后进入中亿丰建设集团(原苏州二建)工作:2005-2007年任土建工程师工作,2008-2013年任项目经理;2013-2020年于中恒永泰(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于中恒建设(大连)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负责人。

  黄同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33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20-08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下午14:00

  (2)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3)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三楼会议室。

  8、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9日

  9、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1月1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

  3、 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4) 传真:0512-65498037

  (5) 联系人:夏金玲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33;投票简称:罗普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此委托表决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项选择同意、反对或期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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