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51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锦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彩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利润表项目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4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另一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为另一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5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监事会3名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5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另一子公司
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富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富田”)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900万元,全资子公司昆明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中富”)拟以名下不动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明富田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4月17日
3、住 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67号
4、法定代表人:张海滨
5、注册资本:14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饮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昆明富田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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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被担保人昆明富田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明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3、住 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67号
4、法定代表人:张海滨
5、注册资本:5760.156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食品用塑料容器、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昆明中富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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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昆明中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抵押物基本情况
■
截至 2020年9月30日,上述不动产账面价值406.61万元;根据评估机构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述不动产评估价值为 5908.73 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房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900万元;借款用途: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三年。
全资子公司昆明中富以名下不动产为全资子公司昆明富田贷款9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三年,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
提请董事会授权昆明富田法定代表人代表昆明富田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提请董事会授权昆明中富法定代表人代表昆明中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昆明中富和昆明富田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另一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名下不动产为另一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经营生产需要,有助于全资子公司发展,为全资子公司运营提供积极的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1,4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2.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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