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9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中共有64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控制参与策划讨论人员的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未发现相关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64名激励对象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是其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二级市场行情的自行判断和个人资金安排等进行的操作,并未知悉或从任何其他方获得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
自查期间64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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