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年10月14日 02:26 证券时报

原标题: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0-035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0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2020年10月13日在公司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发展,提升发展能力,增强盈利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对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增资30,000万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20-036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议案》

  经公司与会计师进行了多轮审慎沟通,结合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从公告之日开始,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公告》(临2020-037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0-03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会增加公司经营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为进一步支持资源公司发展,提升发展能力,增强盈利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经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资源公司增资30,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对资源公司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法定代表人:尹良求

  注册资本:104,511.8252万元

  主营业务:特殊钢冶炼及压延等

  控股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139,976.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9,568.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46%;2020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422,738.8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63.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近三年主要业务正常开展,经营持续平稳进行。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立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非研制)、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经营回收钢铁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水渣、钢渣、污泥、氧化铁皮、矿渣微细粉、矿渣免烧砖的生产及销售;炼铁业粉尘的处理及销售;湿炉渣、扒皮沫、砂轮沫、钢铸铁销、抛丸粉、火渣、转炉渣、炉底渣、铁包渣、脱硫石膏、尾渣、除尘灰的回收、销售;各类再生资源的回收、销售、加工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废钢的回收、销售、加工利用,废旧轮胎、橡胶的加工利用;废旧生产性金属及废旧有色金属的回收、销售;废旧耐火材料、废耐火渣土、废耐火砖、废碳素砖、水口砖、滑板的回收、加工、销售;耐火材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生石灰的生产、销售;劳务服务;仓储服务(危化品除外);土地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状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源公司自2018年09月30日成立以来,主要业务正常开展,经营持续平稳进行。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源公司资产总额61,965.43万元,营业收入32,448.04万元,净资产21,982.21万元,净利润1,990.16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资源公司资产总额为64,213.74万元,营业收入14,206.63万元,净资产22,661.85万元,净利润642.76万元(以上2019年年度数据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公司向资源公司增资前,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后,资源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5,000万元增加至35,000万元,仍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资完成后,将有效改善资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提升资源公司发展空间及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经营效益,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较好的促进作用。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投资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

  六、附件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 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0-03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2日,注册资本24,000万元,其中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出资8,400万元,持股比例35%;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800万元,持股比例32.5%;兰州中煤支护材料有限公司出资7,800万元,持股比例32.5%。前期由于公司委派江仓公司董事会成员过半,产品均销售给西宁特钢,运输方面依赖于西宁特钢的铁路线,公司将江仓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现因公司丧失对江仓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再将江仓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二、不纳入合并报表原因

  关于对江仓公司控制权的认定,公司结合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1、公司治理

  (1)股东会构成

  根据《公司法》及《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江仓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各股东按其实缴出资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包含本数)表决赞成。股东会作出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在内的特别决议,应当由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赞成,方可通过。

  (2)董事会构成

  2020年9月,由于江仓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其7位董事会成员中公司委派董事为3人,其他股东共委派4人。

  江仓公司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董事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包含本数)表决赞成。特别决议,需由三分之二以上(包含本数)的董事的同意,方可通过。通过以上公司治理层面进行判断,公司持有江仓公司股权比例为35%,持股比例不足二分之一;公司在江仓公司派驻3名董事,占江仓能源董事会席位不足二分之一,对江仓公司重大事项未有超半数的表决权,进而导致公司无法独立对江仓公司行使主导权力,使得公司对江仓公司的控制逐步削弱。

  2.公司经营

  由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2018年9月30日,成立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科技公司”)。目前江仓公司的主要产品销售给矿冶科技公司,公司只持有矿冶科技公司29.5%的股权,不能控制矿冶科技公司及江仓公司生产经营。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鉴于公司持有江仓公司股权35%,董事会成员不过半,且生产经营无法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已失去对江仓公司的控制权,对江仓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调整为按权益法核算。

  综上所述,公司判定公司丧失对江仓公司的控制权,从公告之日开始,江仓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江仓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只是核算方式的变化,并不影响公司在江仓公司享有的权益,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附件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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