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20-10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于2020年10月12日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下午16点30分以通讯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全体董事推选董事郑少平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郑少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见附件)。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1、同意增补郑少平先生、姚江涛先生、赵明阳先生、魏颖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郑少平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同意增补魏颖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同意增补郑少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同意增补赵明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简历
郑少平先生,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商法专业,后获英国威尔士大学商业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历任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赤湾港集装箱公司总经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南山集团副总经理,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执行董事等职务。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少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江涛先生,男,1963年9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历任农行江西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南信托党委书记、总裁、江南证券总经理、董事长,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他同时担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信托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领导小组组长,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学术顾问、理事,“金融科技五十人论坛”学术成员,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医药创新投资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委员。
姚江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明阳先生,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物流师。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事业部总经理。历任营口港机械公司办公室主任,营口港物业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营口港股份三公司副书记、工会主席,营口港第二港务公司生产副总、工会主席,中国营口外轮代理公司总经理,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业务部部长,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口港务集团集装箱业务部部长,辽港集团集装箱事业部副总经理。
赵明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魏颖晖先生,男,1971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信托业务。历任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魏颖晖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20-10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于2020年9月11日裁定受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重整,并指定安通控股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详见安通控股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泉州中院确定安通控股将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安通控股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将审议表决《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安通控股将于同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安通控股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因技术问题,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将显示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管理人现予以特别说明。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29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2020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安通控股大厦,具体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的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一),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详见同日披露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办法
1.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进行登记。
2.符合上述参会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需在2020年10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 156 号;联系电话:0595-28092211;传真:0595-28092211;邮政编码:362000;联系人:荣兴、黄志军。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出资人组会议的网络投票参照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流程进行。
六、风险提示
1.2019年12月18日,泉州中院分别裁定受理了广州东湾运输有限公司和福建世纪昆仑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目前已处于重整进程中,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4.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一: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委托书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本授权系涉及上述委托事项的唯一授权,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再委托上述受托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本委托书为不可撤销委托书,一经生效,不可撤销。
5、本授权委托书后需附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
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20-10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与候任重整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于2020年7月31日同意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预重整,并已于2020年9月11日裁定受理安通控股重整,并指定安通控股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详见安通控股于2020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2020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预重整期间,安通控股临时管理人于2020年9月7日通知公司发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候任重整投资人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于2020年9月15日向报名期间内唯一报名者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航物流”)送达《关于候任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并于2020年9月17日发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候任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确定招航物流为安通控股本次重整的候任重整产业投资人。
根据前期招募及遴选要求,安通控股、管理人与招航物流于2020年10月13日签署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任重整产业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招航物流作为候任重整投资人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参与安通控股的重整投资,恢复和改善安通控股生产经营。
2.由招航物流通过安通控股出资人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安通控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并向安通控股提供资金。
3.招航物流承诺本次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
三、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招募的候任重整投资人需在安通控股的重整计划(草案)被法院裁定批准后,才最终确定为安通控股的正式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根据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安通控股实际情况和与债权人、出资人的沟通情况,制定并向泉州中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泉州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四、风险提示
1.2019年12月18日,泉州中院分别裁定受理了广州东湾运输有限公司和福建世纪昆仑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目前已处于重整进程中,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4.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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