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0年09月29日 02:38 证券时报

原标题: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38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进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集团”)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铜峰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担任铜峰集团管理人。2020年8月5日,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管理人职务。2020年8月6日,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了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的铜峰集团管理人职务,并指定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铜峰集团管理人。

  2020年9月27日,本公司收到铜峰集团管理人转发的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07破2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根据审计结果,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铜峰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铜峰集团破产。本裁定自2020年9月27日生效。

  二、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对铜峰集团管理人制作的《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产的管理方案》予以认可。债权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宣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对铜峰集团管理人制作的《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产的变价方案》予以认可。债权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宣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39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部股份

  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28日,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集团”)破产管理人通知,铜峰集团破产管理人已委托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20年10月15日10时至2020年10月16日10时止,开展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94561280股股份的拍卖活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通知主要内容:

  相关通知文件主要内容如下:铜峰集团破产管理人已委托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20年10月15日10时至2020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http://www.caa123.org.cn )开展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限售流通股94561280股股份(证券简称“铜峰电子”,证券代码600237)的拍卖活动,网拍起拍价按拍卖日前一个交易日(2020年10月14日)每股收盘价乘以股票总数的价格进行拍卖,保证金为20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网络拍卖公告及须知。

  二、对本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1、以上拍卖事项目前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上述拍卖事项可能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拍卖将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http://www.caa123.org.cn )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是否有竞买人成功竞拍存在不确定性。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09 日久光电 003015 --
  • 09-30 北元集团 601568 10.17
  • 09-29 熊猫乳品 300898 10.78
  • 09-29 东鹏控股 003012 11.35
  • 09-29 泛亚微透 688386 16.28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