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齐鲁交通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齐鲁交通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
2020年09月25日 02:34 证券时报

原标题: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齐鲁交通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9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齐鲁交通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与齐鲁交通战略合作概述

  2020年5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集团”)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交通”)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2020年6月5日,公司与齐鲁交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上述协议,齐鲁交通拟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金智集团持有的公司80,852,987股股份,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57,686,141股股份,合计将持有公司股份138,539,128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9.9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等相关公告。

  二、关于与齐鲁交通战略合作的进展情况

  自前述战略合作相关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与齐鲁交通及相关各方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战略合作,开展了多次双向交流、业务合作方案沟通、尽职调查等工作。

  2020年8月17日,公司收到齐鲁交通发来的通知,获悉齐鲁交通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集团”)正在进行联合重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齐鲁交通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高速集团发来的通知,获悉本次联合重组事项已经山东高速集团及齐鲁交通股东会审议通过,双方已签署《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协议》。根据协议,本次合并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合并形式为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齐鲁交通解散并注销,山东高速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齐鲁交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山东高速集团承继和承接,齐鲁交通的分支机构及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山东高速集团。双方合并完成后,实行统一品牌、统一运营,“齐鲁交通”品牌不再保留。双方合并后,山东高速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459亿元,仍由山东高速集团股东按合并时对山东高速集团的持股比例持有。本次合并尚需履行反垄断审查等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风险提示

  齐鲁交通被山东高速集团吸收合并后,公司与齐鲁交通战略合作事项涉及的相关权利义务将由山东高速集团承继。本次战略合作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山东省国资委审批、中国证监会核准等相关程序,上述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0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9,404.23万元(主要为公司对新疆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新疆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二期(250MW)项目建设融资提供的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东大金智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江苏东大金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上海金智晟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乾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金智乾华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智慧安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4.5亿元的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金智视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6日、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关于为金智视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大金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信息”)、上海金智晟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晟东”)、全资孙公司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视讯”)因经营需要,向有关银行申请了综合授信,公司为此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具体如下:

  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金智信息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000万元。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智晟东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000万元。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金智视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保证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苏东大金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2)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6日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金智晟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2)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1日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保证范围为授信额度内向金智晟东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债权的到期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保证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2)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41,500万元,对外提供担保余额共计159,404.23万元(主要为公司对新疆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新疆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二期(250MW)项目建设融资提供的担保),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22.39%。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将乾智能源、乾慧能源100%的股权及其经营权全权委托金智集团进行管理,该交易实施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及余额不变,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35,430万元,担保余额共计111,093.58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5.29%。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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