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9月25日 02:32 证券时报

原标题: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006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8时30分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20年9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006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9时30分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20年9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宜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007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置业”)为巢湖琥珀新天地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体。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巢湖置业向持有其20%股权的股东安徽省国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招投资”)提供总额9,03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2019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巢湖置业为国招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2020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国招投资已偿还财务资助款项5,040万元,剩余待偿还财务资助款项3,990万元。2020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国招投资已偿还财务资助款项3,100万元,剩余待偿还财务资助款项890万元。鉴于国招投资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的需要,巢湖置业拟对国招投资剩余待偿还的财务资助890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期间仍按年利率4.35%收取资金占用费。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巢湖置业为国招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12个月。根据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安徽省国招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70925412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6月1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法定代表人:顾凌波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房屋租赁服务。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国招投资总资产978,489,020.82元,总负债781,639,204.29元,净资产196,849,816.53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98,563.05元,利润总额4,396,930.26元,净利润4,396,930.26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巢湖置业对国招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890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期间的年利率为4.35%。

  四、风险防控措施

  国招投资以其持有的巢湖置业20%股权及未来分红收益作为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合肥城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累计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890万元。合肥城建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合肥城建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国招投资财务资助展期,有利于合作事项顺利推进,展期期间仍按年利率4.35%收取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展期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财务资助展期风险可控。

  合肥城建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巢湖置业向其参股股东国招投资提供金额890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系满足国招投资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及巢湖置业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就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展期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巢湖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财务资助展期协议;

  5、担保函。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007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16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987,7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1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999,999,996.91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18,534.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681,461.95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7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支付本次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董事会和标的公司可依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需求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未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总投资额,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9月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567.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152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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