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09月17日 02:43 证券时报

原标题: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9月10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下午14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杨莉、李海龙和李文贵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建义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杨双飞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葛露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9 月 17 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9月10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下午13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沈伟益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山山先生主持,证券事务代表葛露雪女士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8,978,44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9 月 17 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童敏女士的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童敏女士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童敏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对童敏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鉴于公司童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选杨双飞女士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当选,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意聘任葛露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杨双飞女士、葛露雪女士的履职资格、能力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简历如下:

  杨双飞女士,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市天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车间检验员、车间主任助理、车间主任、生产部副部长、质保部部长,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质保部部长,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质量副总,宁波市天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部副总等职务。现任宁波市天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运行总监。

  截至2020年9月15日,杨双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与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葛露雪女士,199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泰国农业大学孔子学院下属孔子课堂曼谷基督教学校汉语志愿者教师、宁海县利得斯国际英语培训学校少儿英语教师、宁波永成双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海外业务助理兼翻译、宁海县振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业务助理兼翻译,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29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截至2020年9月15日,葛露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与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 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 1591号《关于同意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52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25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56万元变更为13,40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0,056万股变更为13,408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8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普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68,978,443.8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6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24,363,2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62,198,067.9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62,165,1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2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投项目投资额,公司将以自筹方式解决差额部分。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0年8月19日止,公司拟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6,897.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817号)。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6,897.84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8,978,44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8,978,44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ZF10817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8,978,44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817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普股份截至2020年8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817号);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15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股份”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6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24,363,2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62,198,067.9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62,165,1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2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7 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 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五、上网公告附件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13日

  至2020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得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相关议案内容于2020年9月17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二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0年10月12日前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天普股份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露雪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

  联系传真:0574-65332996

  电子邮箱:tip@tipgroup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邮政编码:315600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二维码 3分钟开户 稳抓创业板大行情!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9-17 上纬新材 688585 2.49
  • 09-17 爱美客 300896 118.27
  • 09-17 长华股份 605018 9.72
  • 09-17 天臣医疗 688013 18.62
  • 09-17 丽人丽妆 605136 12.2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