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2020年09月10日 06:28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志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7%;财务总监王锦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31,81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2%;副总经理吴方敏先生持有公司325,1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1%。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实施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6,256,3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286,256,320股变更为400,758,848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在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周志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40,000股,占公司转增前总股本的0.01%;方案实施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44,000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0.01%。王锦蓉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吴方敏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收到周志斌先生、王锦蓉女士、吴方敏先生《关于减持计划结果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取得的股份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因2020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每10股转增4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故以上数据按原减持计划相关条款进行相应调整。(若出现比例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9/10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0-038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0-068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6,7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9月9日-2020年12月9日(产品代码:21001120203740),2020年9月9日-2021年4月1日(产品代码:21001120203739),2020年9月9日-2021年8月31日(产品代码:21001120203738);

  ●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1.7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6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54,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9,943,506.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6月27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2040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其风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财务部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存款名称: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

  存款代码:21001120203740

  存款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存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3.15%

  存款起始日:2020年9月9日

  存款到期日:2020年12月9日

  投资范围:本产品募集资金由南京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

  理财收益计算:理财收益=理财本金×R×实际持有天数÷360,360天/年,R为实际的年华收益率。

  (二)存款名称: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

  存款代码:21001120203739

  存款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存款金额:人民币2,7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3.25%

  存款起始日:2020年9月9日

  存款到期日:2021年4月1日

  投资范围:本产品募集资金由南京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

  理财收益计算:理财收益=理财本金×R×实际持有天数÷360,360天/年,R为实际的年华收益率。

  (三)存款名称: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

  存款代码:21001120203738

  存款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存款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3.25%

  存款起始日:2020年9月9日

  存款到期日:2021年8月31日

  投资范围:本产品募集资金由南京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

  理财收益计算:理财收益=理财本金×R×实际持有天数÷360,360天/年,R为实际的年华收益率。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009。

  (二)与受托方关系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75,052,014.71元,其他流动资产为300,959,675.90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合计金额的比例为35.08%,占最近一期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1.33%。公司将保障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该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列为“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在现金管理项目实施前,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山集团”)于2020年9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科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告知: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9月8日,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累计减持比例已达1%。

  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毅达”),为一致行动人,截止出具告知函之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72,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注:1、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了2019年权益分配事项,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可减持股份数量均相应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5、上述主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为同一控制下的基金,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1、本次统计的权益变动情况是202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即新《证券法》)实施后,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的权益变动情况;包含2次减持计划,前次减持计划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前次减持计划已经于2020年4月14日结束;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当前计划正在进行中。

  2、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了2019年权益分配事项,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股东的持股数量也相应变化。

  3、江苏高投创新的本次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是股东在2020年3月1日之前的持股数量,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的本次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是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前的持股数量。

  4、以上所有表格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上述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9日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4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7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31)。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9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86,561股,占公司总股本193,600,000股的比例为1.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20元/股,最低价为29.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895,995.28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0-038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湖南东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变更前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20-056号

  转债代码:110044 转债简称:广电转债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以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3,010.30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90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110.30万元。分类汇总情况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900万元,将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110.30万元,将直接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9日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13598 证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5号文)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公开发行3,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万元。公司3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法兰转债”,债券代码“11359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女士、陶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志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志享”)合计配售法兰转债1,732,780张,即人民币173,278,000元,占发行总量的52.51%。

  2020年8月25日,陶峰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法兰转债329,92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陶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志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减持法兰转债33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020年9月3日,金红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志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减持法兰转债33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收到金红萍女士的通知,金红萍女士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法兰转债33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0 日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八)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ST飞乐 编号:临2020-128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八)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1,692.35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概况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21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起诉金额合计1,692.35万元。现将诉讼案件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21名自然人

  被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合计1,692.35万元。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三)诉讼的主要事实与理由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沪〔2019〕1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273例,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8,462.83万元。鉴于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湖南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6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湖南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湖南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 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

  届时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咏梅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龙悠怡女士将与投资者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6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周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截至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周波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周波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周波女士的通知,周波女士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九月九日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6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5.50万股。公司已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并已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148,881,600股变更为153,136,6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8,881,6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3,136,600元。

  现对《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等事项做如下修订:

  ■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故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一07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一、 账户冻结的基本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富蓝耐”)收到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峪关市中院”)作出的(2020)甘02民初56号《民事裁定书》,甘肃富蓝耐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被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

  经了解,公司上述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原因如下:

  武汉泰和永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受让的方式持有对甘肃富蓝耐的债权,因要求甘肃富蓝耐偿还相关债务而向嘉峪关市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故冻结上述银行账户。同时嘉峪关市中院还冻结了甘肃富蓝耐享有的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及甘肃富蓝耐目前正积极和相关各方沟通,力争尽快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事宜,并解除上述银行账户的冻结。

  三、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仅为相关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9 月10日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0-11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天马,证券代码:00212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9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特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特别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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