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完成情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7日及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提前终止及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公司股东变更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对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中科”)、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中科”)及对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富融”)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公告。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013,3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1%。平潭富融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414,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3%。对上海时空五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时空”)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不受比例限制。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常德中科、浙江中科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因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贵公司股份4,741,780股,占贵公司总股本2.10%。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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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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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非公开发行3,694.5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8,932.4万元变更为22,626.98万元,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相应被动减少。
(二)股东平潭富融
公司股东平潭富融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其于近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此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股东上海时空
公司股东上海时空自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8月28日,因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2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9%。
1、减持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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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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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情况
(一)股东浙江中科、常德中科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浙江中科、常德中科《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因自身资金需要,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常德中科的受托管理人均为中科招商,二者合计持有公司0.91%的股份)。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中科持有公司股票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常德中科持有公司股票381,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a、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和比例:
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减持股份不受限制。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b、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自限售期届满后1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80%,限售期届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股份可达到所持发行人股份的100%。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股东平潭富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平潭富融《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平潭富融因自身资金需要,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3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9%。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平潭富融持有公司股票6,72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7%;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a、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3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9%。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b、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平潭富融承诺: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仍然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平潭富融承诺:本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平潭富融承诺:自2019年1月15日起未来的6个月内(即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7月1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平潭富融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平潭富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平潭富融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平潭富融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时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时空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
3、上海时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再为公司股东。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平潭富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3、上海时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奕瑞科技”,交易代码6883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公司股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价格为119.60 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奕瑞科技于2020年9月9日发布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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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基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安信证券为富国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0年9月10日起,上述渠道开始代理销售如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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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渠道办理开户以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第一创业证券为富国互联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
公 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0年9月10日起,上述渠道开始代理销售富国互联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6751),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渠道办理开户以及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招商银行为富国优质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0年9月10日起,上述渠道开始代理销售富国优质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6527、C类份额006528),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渠道办理开户以及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0-084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伟岸仲合”)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方式,累计减少所持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本公告中的“总股本”为159,039,975股,即公司实际总股本162,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2,960,025股后的总股本。)的5.04%。上述权益变动后,伟岸仲合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1.32%减少至6.28%。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伟岸仲合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10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10月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伟岸仲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伟岸仲合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达到披露要求的减持数量过半、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情形。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伟岸仲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方式,累计减少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0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通过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方式,减少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9月8日,伟岸仲合本次减持计划已减持公司股份 3,8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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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伟岸仲合本次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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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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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伟岸仲合累计减持股份5,40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17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伟岸仲合于2020年6月9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股份数量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伟岸仲合累计权益变动减少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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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伟岸仲合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1.32%减少至6.2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伟岸仲合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伟岸仲合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伟岸仲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伟岸仲合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伟岸仲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伟岸仲合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伟岸仲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伟岸仲合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宣亚国际
股票代码:300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光荣岭6号(3层301-20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9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宣亚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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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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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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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宣亚国际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伟岸仲合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10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本报告中的“总股本”为159,039,975股,即公司实际总股本162,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2,960,025股后的总股本。)的1%;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10月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伟岸仲合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减持其拥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卖出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方式。
二、股权变动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伟岸仲合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0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17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
2、伟岸仲合于2020年6月9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股份数量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伟岸仲合累计权益变动减少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98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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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卖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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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伟岸仲合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伟岸仲合累计减持股份5,40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17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伟岸仲合于2020年6月9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股份数量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因此,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伟岸仲合累计权益变动减少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伟
签署日期:2020年9月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85079688
3、联系人:汪晓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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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伟
签署日期:2020年9月9日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完成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68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完成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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