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遭股东预减持背后:旗下江海证券半年净利下滑超九成,多项重要业务已被暂停,高管密集被罚

哈投股份遭股东预减持背后:旗下江海证券半年净利下滑超九成,多项重要业务已被暂停,高管密集被罚
2020年08月31日 23:43 界面新闻

原标题:哈投股份遭股东预减持背后:旗下江海证券半年净利下滑超九成,多项重要业务已被暂停,高管密集被罚 来源:财联社

在发布了一份归母净利同比下滑87.14%的半年报后,哈投股份又于今日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将减持公司股份。

而在哈投股份将遭二股东减持背后,其旗下注册资本已超过67亿的独资子公司、同时也是黑龙江省辖区内唯一一家国有控股券商的江海证券近期可谓处在“多事之秋”。

在最新的券商评级中,江海证券从去年的BBB降到了C级,连降5级,为98家参评券商中连续降级最多的券商。

从业绩来看,江海证券上半年业绩可谓“惨不忍睹”。哈投股份2020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江海证券净利润仅为0.22亿元,同比减少95.09%,可谓是断崖式下滑。

此前,江海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债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产品备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均被暂停六个月。此外,该公司多位高管也密集遭罚。

第二大股东欲减持哈投股份

8月31日,哈投股份发布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称,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正集团”)出于自身经营需要,计划于2020年9月23至2021年3月2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不超过4161.14万股。

据上述公告,大正集团对于哈投股份的减持将不超过该公司总股份的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大正集团持有本公司2.4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 11.68%,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据哈投股份发布的2020年半年报,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收15.92亿元,同比下滑2.40%;实现归母净利6532.51万元,同比下滑87.14%。

江海证券净利断崖式下滑,资管自营等同比降超五成

哈投股份的业绩主要靠热电业务和证券业务带动。据哈投股份2020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实现热电业务营业收入 7.59亿元,同比增7.64%;实现利润总额 5,699.21 万元,同比降 19.49% 。

由此可见,拖累哈投股份的业绩的主要是其证券业务。江海证券是哈投股份的独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达到67.67亿元,是黑龙江省辖区内唯一一家国有控股券商。

哈投股份2020年半年报称,2020年上半年全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证券行业各项业务发展承受较大压力。报告期内按照证券行业类别口径,江海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 7.49 亿元,同比降低了 38.19%;实现利润总额 0.22 亿元,同比降低了 96.23%;实现净利润 0.22 亿元,同比降低了 95.09%。其中,净利润可谓断崖式下滑。

与此同时,江海证券资管、自营多项业务同比下降超5成。哈投股份2020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江海证券资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0.25 亿元,同比降低了 50.77%;报告期内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33 亿元,同比降低 了 64.03%;报告期内信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32 亿元,同比降低了 173.84%。

对于江海证券业绩下滑的原因,哈投股份在2020年半年报中称,由于本期自营收入比同期减少,导致收入同比降低,同时营业支出中当期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同比增加,营业支出同比增加,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大幅减少。

江海多项业务被暂停,高管接连受罚

在江海证券上半年业绩断崖式下滑背后,该公司多项业务已经被暂停,公司多为高管均遭受处罚。

今年6月22日晚,哈投股份发布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江海证券有以下三大问题:

在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江海证券存在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在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江海证券存在违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开展股票质押业务中,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此,证监会拟对江海证券作出三项监管措施:

一是暂停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已持有存量债券可以卖出,不得新增买入,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而从事的必要债券交易除外,回购交易融入资金规模不得增加。、

二是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立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

三是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存续合约可以依规办理延期。

与此同时,江海证券多位高管也密集受罚。

证监会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限制有关权利事先告知书》(机构部函〔2020〕1439号)和《公开谴责并限制有关权利事先告知书》(机构部函〔2020〕1441号)中指出:饶晞浩作为江海证券债券自营业务分管副总裁,孔德志作为资产管理业务分管副总裁,蒋宝林作为股票质押业务分管副总裁,对江海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为此,证监会拟对饶晞浩、孔德志、蒋宝林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限制有关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此外,证监会同时指出,葛新作为江海证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对江海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管理责任。为此,证监会拟对葛新作出公开谴责及限制有关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这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内,上述四人将不得担任券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此外,今年7月2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一则对江海证券总裁董力臣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罚单。

监管机构表示,董力臣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江海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要求董力臣于规定日期前去接受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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