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钢铁行业克服疫情导致的重重困难,生产经营保持平稳运行态势。生产维持高位运行,1-6月份全国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4.33亿吨、4.99亿吨和6.06亿吨,同比分别增长2.2%、1.4%和2.7%;钢材价格低位徘徊。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监测,1-6月份,中国钢材价格指数平均为101点,同比下降7.7%,其中,长材平均下降8.2%,板材平均下降7.5%,钢铁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滑。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发疫情带来的挑战,公司上下以高度统一的思想和坚定不移的步伐,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控举措,确保了职工零感染,为企业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供了有力支撑。围绕“两个结构”再优化、提升经营指标、加强成本控制等方面主动超前开展了大量工作,特别是营销和采购系统,保证了供应链、客户端的稳定,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20年上半年,公司产生铁1237万吨,粗钢1175万吨,钢材1148万吨,钒渣8.7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504.38亿元,利润总额10.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93亿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河钢股份第四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09 证券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419 证券简称:天润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2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1日、8月24日、8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1日、8月24日、8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自查核实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主要情况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除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1日、8月24日、8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19 证券简称:天润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3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2020年8月25日,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乳业”)致函,兵团乳业因归还银行借款资金需要,于2020年8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交易价格为16.65元/股。

  本次交易前,兵团乳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919,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9%;本次交易后,兵团乳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719,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3%。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发生后,兵团乳业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暨资产出售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0-05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暨资产出售进展公告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书》为交易各方对资产交易事项达成的初步意向,并非最终交易方案,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要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同时,本次交易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视具体交易方案情况,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出售。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方案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25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工业”)、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长誉投资”)和其他相关方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就出售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股份进行了约定。根据《意向书》,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投资主体拟购买中远工业持有的中集集团350,000,000股A股股份和264,624,090股H股股份、购买长誉投资持有的中集集团30,386,527股H股股份,合计645,010,617股股份,约占中集集团总股本17.98%。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标的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远工业及长誉投资持有的中集集团股份,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远工业持有中集集团518,606,212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A股)股份和264,624,09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股份,合计持股数量783,230,302股,约占中集集团总股本的21.84%;长誉投资持有中集集团30,386,527股H股股份,约占中集集团总股本的0.85%。中集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中集集团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手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投资主体,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意向书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本次交易中,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投资主体将作为资产受让方,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远工业及长誉投资和Broad Ride Limited、Promotor Holdings Limited共同作为资产出售方,向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投资主体出售各自持有的中集集团股份。

  2、定价原则及支付

  中远工业及长誉投资向中集集团出售的股份的每股价格应不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1)中集集团发出有关本次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集集团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基于上述原则,本次交易的每股转让价格应按照中集集团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人民币9.83元/股)确定。

  《意向书》签署后如中集集团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股份转让数量和每股转让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但股份转让比例以及股份转让总价款不变。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A股股份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份以美元或港币支付。

  3、意向书的生效与解除

  《意向书》自各方签署并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以及有权监管机构的审批通过后生效。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意向书》:

  (1) 由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各方的原因致使《意向书》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 《意向书》其中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但违约的一方无权根据本款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

  (3) 自《意向书》签署日起6个月内未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各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要求终止《意向书》,且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补充与变更

  根据《意向书》,经各方协商一致,前述交易方案可以调整为:长誉投资向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投资主体转让所持有的中远工业全部股权及其直接持有的中集集团全部H股股份。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更好地推动公司航运租赁、集装箱制造、投资及相关服务业务,打造以航运及相关产业租赁、集装箱制造、投资及服务业务为核心的产业集群,成为具有航运物流特色的供应链综合金融服务商。

  本次交易视具体交易方案情况,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出售。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为各方对资产交易事项达成的初步意向,并非最终交易方案,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要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已分别于4月30日、6月18日、7月1日、7月31日和8月7日披露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除此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近日公司注意到有市场传闻称,公司将获得互联网销售彩票牌照。前述传闻为不实传闻。公司至今未开展或申请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4日、8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活动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在逐步恢复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31),6月18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1),7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6),7月3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7),8月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8),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详情请参阅公司上述公告。

  公司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书面函证核实,除公司继续推进2020年4月获批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之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日公司注意到有市场传闻称,公司将获得互联网销售彩票牌照。

  前述传闻为不实传闻。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联合清理整顿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行为,严肃查处企业或个人违法违规网络售彩等行为。

  公司至今未开展或申请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的累积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等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0-51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截至本公告日,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控股集团”)持有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份683,481,52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8%。天士力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754,455,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

  ● 本次天士力控股集团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51,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7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9%。天士力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251,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2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5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延期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天士力控股集团通知:天士力控股集团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6,000,000股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延期手续。本次质押股份延期具体情况如下表:

  ■

  本次质押股份延期是控股股东天士力控股集团基于其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是对前次股份质押的延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其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天津和悦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康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鸿勋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六家合伙企业为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作为天士力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六家发行对象,合计持有公司4.4085%的股份。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54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公告编号:临2020-076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8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0】2471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审核意见函》全文公告如下: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1.关于交易背景和目的。预案显示,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间接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持有的大智慧15%少数股权,大智慧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不会发生变化。自2019年3月以来,新湖集团陆续减持大智慧股份。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客户类型和后续安排等,说明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以及如何发挥业务协同性;(2)结合新湖集团持续减持大智慧股份和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向关联方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3)结合上述事项,分析说明标的资产与公司是否属于联系紧密的上下游,是否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本次重组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经营性资产的相关规定。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关于交易定价。预案显示,此次交易价格拟定为26.74亿元,标的股份对应的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大智慧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即8.97元/股)。2017年6月,新湖集团协议收购大智慧4亿股股份,交易定价4.3元/股。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前次交易作价和可比公司估值等,说明此次交易定价的具体过程,以及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2)交易对方新湖集团的财务和资信状况,是否存在资产冻结、大比例质押等情形,是否存在大额债务未能清偿的情形,本次交易采取纯现金交易的主要考虑,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关于标的公司情况。预案披露,标的公司作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综合提供商,拥有业内最完整的产品组合,创造了多个行业第一,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第一季度标的公司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08亿元、0.06亿元、-0.3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整体情况,说明标的公司业绩逐年大幅下滑的原因;(2)结合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分析说明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3)预案披露的关于标的公司业内产品组合竞争力、行业地位、行业排名相关信息的数据来源和认定依据;(4)标的公司年报显示,大智慧因证券虚假陈述收到民事诉求请求,合计金额约6.43亿元,请结合诉讼进展情况,说明对本次交易的影响。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4.关于支付安排。预案显示,本次交易标的大智慧15%股份目前均处于质押状态,新湖集团承诺将解除相关质押或取得质权人对本次转让的书面同意,并拟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支付交易作价所需资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股份质押的融资规模等基本情况,新湖集团拟采取解除质押的措施、预计解除质押时间,解除质押是否存在障碍;(2)结合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说明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的具体安排,后续还款安排,以及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3)相关支付安排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5.关于会计处理。预案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大智慧15%股份。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后续是否有权进行董事委派、委派数量以及拟担任的职务;(2)结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大智慧持股比例、派驻董事人数以及参与财务经营决策的情况,说明对上述股权后续的会计处理。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将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特别提示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披露《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89号),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怀柔法院”) 于2020年8月24日10时至2020年8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010/16)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持有的的*ST中珠(证券代码600568)3,284,417股股票(证券类别: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5%)。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具体如下:

  处置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标的物名称:*ST中珠(证券代码600568)3,284,417股股票;用户姓名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C8488于2020年08月25日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ST中珠(证券代码600568)3284417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8,000,783.15(捌佰万零柒佰捌拾叁元壹角伍分)。同时,法院要求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经查询,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未发现关联关系。待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出具最终裁定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竞买人后续完成余款缴纳以及完成股权过户,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出具最终裁定后,一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8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0-095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上述理财产品于近期到期,共获得理财收益约人民币24.58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上述理财产品于近期到期,共获得理财收益约人民币8.32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金额:万元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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