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一重要提示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严重影响,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在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的方针,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确保生产经营工作有序开展,企业平稳运行。
(一)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售水量21,540.86万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0.18%;完成污水处理量21,321.18万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13.5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599.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00.69万元,同比下降6.33%,其中,供水业务收入33,327.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3%;污水处理业务收入32,40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5%;工程施工业务收入866.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5.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79.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75.65万元,同比下降30.89%。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供水和污水处理主业发展,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复工建设。供水方面,陈村水厂三期工程于7月通水试运行,陈村水厂出厂管(大学路-安武大道)全线贯通投入使用;三津水厂一期扩建工程、石埠水厂等前期工作按计划实施。污水处理方面,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三塘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竣工投产,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朝阳溪、物流园、那平江污水处理厂实现通水试运行,茅桥水质净化厂、五象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主体施工;开工建设仙葫水质净化厂、宾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
2、二次供水正式接管。报告期内,南宁市将二次供水有关工作纳入强首府强治理战略,发布了《南宁市二次供水设施及住宅一户一表技术导则(试行)》和《南宁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于5月正式启动南宁市城市二次供水控新改造项目。公司积极做好接管工作,接收了3个住宅小区约1603户,开始进入二次供水业务市场。
3、企业生产经营平稳运行。针对今年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采取积极的防疫措施,加大投入,增加生产设施巡检、水质检测频次以及消毒药剂投放量,确保疫情期间生产安全稳定运行,供水和污水处理水质达标。同时,公司以提质增效为目的,有计划部署实施城市供水老旧管网的改造及关键节点管网的连通,以提升供水水压,逐步降低漏损;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薄弱环节,统筹制定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4、智慧水务建设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水务项目完成了生产调度系统的功能设计,实现各测压点、各水厂、加压站数据采集及GIS管线数据转换工作,为生产调度、GIS地理信息、数据中心系统平台建设打下基础;新OA办公系统投入使用;结合优化营商服务的要求,采用“互联网+水务”形式,实现“零材料”用水报装;创新推出不动产登记与水过户联办服务,实现“一网联办、零审核、秒过户”;通过增加线上服务措施,保障用水接入效率不受疫情影响,实现用水报装再简化。
5、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精简优化企业机构和薪酬体制的改革,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改革方案,并根据企业管理需要,梳理和优化各项授权审批流程,同步修订相关内控制度,以促进企业管理效能提升。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2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0-02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2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红兵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0-02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0号)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52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082.6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6月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46608_H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0,322.1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146.94万元。具体使用及结存的情况如下:
■
注1: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7,438.38万元,除已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6,583.52万元以外,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4.86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上述发行费用。
注2: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协定存款协议书》。上述协定存款已经公司2015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均不影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以及资金的流动性。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办理上述协定存款的余额合计8,146.94万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5月13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同意,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向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7,162,17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33.5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65.5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4503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5,133.5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5,035.97万元。具体使用及结存的情况如下:
■
注1: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1,267.94万元,除已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1,093.22万元以外,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4.72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上述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6月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福建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7月2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294.42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0,322.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24.84万元(详见附件1)。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4,854.86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55,133.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593.47万元(详见附件2)。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24.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60646608_H06号专项鉴证报告。2019年度,公司无新增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2019年7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33.5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65.58万元。
■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3.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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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5030005号专项鉴证报告。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附表:1、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7,10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82.62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2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收益。
注3:截止2020年6月30日,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20.64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20.46万元;五象新区玉洞大道供水管道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453.78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335.69万元。
注4:项目产生的税后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运算得出。投产第四年(2020年)预测净利润为1649.90万元,受疫情影响,2020年1-6月实现净利润509.92万元。
注5:由于五象新区目前仍处于开发阶段且入住率低,接入厂区的污水水量偏低,导致污水处理负荷率偏低,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没有达到预计效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止2020年6月30日,南宁市陈村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17.70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10.29万元。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一一水的生产与供应》的有关要求,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自来水供应业务
■
注:表中平均水价为含税价,不含代政府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二、污水处理业务
■
注:上表所列平均水价均为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含税价。
以上经营数据由本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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