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5日 05:27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89 公司简称:正裕工业

  一重要提示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不同程度影响了各行业的正常经济活动。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出现下滑。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7,075.04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6.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17%。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市场开拓情况

  公司一直深耕汽车售后市场,二十余年的设计、制造、销售积累了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公司不断加强与国内、国际知名采购商的合作,优化客户结构,随着汽车保有量的稳定增加,基于丰富的产品品种及系列,长期深耕售后市场,保证了稳定的订单量及客户资源,公司产品市场前景良好。近年来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的逐年提高,国内汽车售后市场需求也将逐年快速增长,公司依托于搭建的全球销售平台,快速切入国内售后市场,逐渐形成国内、国际互促,双引擎发展格局。通过横向及纵向产业并购,从专业制造悬架系统减震器产品拓展至汽车发动机密封件、汽车橡胶减震产品等其他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领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为深耕售后市场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并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实现优势客户资源共享,更好地满足了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巩固行业地位。

  (二)加快生产集群提升效率

  因城市规划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等公共利益需要,公司在玉环市双港路的注册所在地被划入征收范围。公司将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部分厂区作为搬迁所需的生产经营场所,搬迁工作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公司以本次搬迁为契机,加强生产集群提升智能制造,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以浙江玉环和宁波为生产基地的悬架系统减震器生产集群,以安徽芜湖工厂为生产基地的密封件及汽车橡胶减震器生产集群。同时推进主要的零部件配套工厂合理科学的分布在生产基地周围形成产业园区,以进一步提升快速反应能力,降低生产成本。生产基地不断将传统的生产流水线升级换代为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推进设备网联化、控制自动化、检测智能化、管理数字化、产线柔性化,不断提高过程的稳定性,以满足客户订单的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快速交货能力以及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能够进一步增强产品竞争力。

  (三)大力推进技术科研创新

  公司严格按照高标准进行建设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获得CNAS认证成为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此实验室可以按照国际标准提供检测服务,增强公司新产品开发水平和研发能力,并进一步提升产品检测试验水平。在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板块,公司继续加大对原有主业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的研发投入,推进产品优化升级,提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舒适性和使用寿命,取得了新能源汽车减震器、电控式减震器和阻尼可调式减震器等多种新品种的研发成果,并且实现规模销售。在汽车密封件板块,现为国内产品目录较全,规模较大的制造商之一,公司努力再提高产品层次,优化产品结构。公司也不断将生产重心向高利润水平、高附加值的产品转移,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科研的创新保障,预计公司在未来竞争中继续保持强劲的优势。

  (四)汽车橡胶减震器项目的实施打造新增长点

  2020年2月,公司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募集资金2.66亿元用于新增年产500万件汽车橡胶减震产品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为抓住市场先机,依据项目的建设规划需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7亿元。目前已研发出1300多种型号的橡胶减震产品,品种能满足大多数通用车型,并且已经具备规模供应生产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大项目研发力度,扩充橡胶减震器产品品种,以适应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打造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编制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减期初预收款项11,086,469.65,调增期初合同负债11,086,469.65;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减期初预收款项2,568,790.35,调增期初合同负债2,568,790.35。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念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第四届董事会产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同意提名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刘勇先生和陈灵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郑念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郑连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刘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陈灵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周岳江先生、姚景元先生和余显财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周岳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曲亮先生不再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对曲亮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规范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周岳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姚景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余显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和扩大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肯”)与玉环龙峰机械有限公司及鄢仁根共同出资200万元设立江西巨配车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的核定为准),其中上海优肯以货币资金出资40万元,占比20%。

  表决结果:同意:7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9)。

  表决结果:同意:7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念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11月出生。曾任公司监事、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裕”)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玉环元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豪贸易”)执行董事、浙江嘉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裕”)执行董事、台州嘉裕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郑连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1998年8月至2010年10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嘉裕经理、宁波鸿裕董事。

  刘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10月出生,硕士。2011年10月至2017年9月曾任职公司采购中心、信息中心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优肯执行董事、宁波鸿裕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灵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1月出生,本科,会计师。2003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主办会计、财务中心核算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元豪贸易监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岳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8 月出生,硕士,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荣获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高端人才,台州学院经贸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曾任台州中天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9年9月至今任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姚景元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律师。于2013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间,任职于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2018年2月至2019年9月期间,任职于上海昭胜律师事务所;2019年10月至今,任职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曾任上海笙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及上海憬远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余显财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2月出生。博士、副教授,汉族,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负责人,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上海市财政局绩效评审专家、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曾于1997年7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核工业部第六研究所,2002年7月至2004年1月任职于广州市邮政局财务部。2007年7月至今任教于复旦大学,长期从事财务、税务等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担任江西江铃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7)。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能,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人)。

  监事会提名郑元豪先生、薛锦芳女士(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参加换届选举。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郑元豪先生和薛锦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有关情况另行公告)。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第四届监事会产生。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郑元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薛锦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元豪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5月出生,本科。毕业于美国圣路易斯大学(St. Louis University),2017年5月开始任职公司,现任公司营销中心国际营销部销售总监助理兼销售经理。

  薛锦芳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1 月出生,本科,2010年12月至今历任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资金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0,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63元,共计募集资金310,172,1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7,172,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玉环支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96172070583和工行台州玉环城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7281229000047606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605,700.00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2,566,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号)。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8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86,820,000.00元,已由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汇入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728192900003074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01377380614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287,000,000.00 元(汇入金额加上承销和保荐费用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180,000.00元),另减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金额1,410,377.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0,630,816.26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17,745.73元;2020年度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772,992.17元,2020年度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841.8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2,403,808.4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71,587.57元。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1,334,179.1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0,000,000.00元。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7,257,480.28元(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0.00元),2020年度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86,213.72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7,257,480.2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86,213.72元。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9,818,356.0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3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宁波鸿裕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帝特”)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子公司安博帝特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1-6月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1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月8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372.70 万元。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9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000.00 万元。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9,000.00万元,尚未收回。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000.00万元。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3,000.00万元,尚未收回。

  4、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0年度1-6月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经2020年1月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0年度1-6月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3,000.00万元,赎回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3,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45.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附表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表1

  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717.21万元,扣减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1,460.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256.64万元。

  [注2]: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节余资金872.63万元(含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于2019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说明。

  附表2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万元,扣减承销和保荐费用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41.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0年8月24日,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结项后的除项目尾款外的节余募集资金6,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占该募投项目资金净额的28.61%。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9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3元,共计募集资金310,172,1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2,566,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截至2020年8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

  注:“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节余资金872.63万元(含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于2019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0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二、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8月24日,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8月24日,剩余募集资金为8,798.4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2,498.41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300万元。

  (二)拟结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因“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土建施工环节延期,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国内外市场形势,在产能满足不了订单需求时,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玉环市双港路 88 号生产基地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基地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生产线扩充产能。此募投项目实施新增产能及上述两个生产基地新增的产能,已基本达到募投项目的设计产能。

  2、公司注册所在地玉环市双港路 88 号生产基地,因城市有机更新被玉环市人民政府划入征收范围,需规划募投项目实施地部分厂区作为玉环市双港路生产基地搬迁所需的生产经营场所。搬迁后,此募投项目实施地厂区产能设置分布将处于饱和状态。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基本达到预计产能,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3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前期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6,300.00万元,此募集资金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履行归还程序。

  由于存在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铺底流动资金,此部分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故待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2,498.41万元在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剩余尾款支付完毕。公司承诺留存的募集资金不够支付的募集项目工程款、质保金及其他相关募投项目款项时,将用自有资金支付。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尾款支付完毕后,将按要求注销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留足募集资金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铺底流动资金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将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结项并将留足募集资金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铺底流动资金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结项并将留足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铺底流动资金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结项并将留足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铺底流动资金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8日 13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双港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8日

  至2020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24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0年8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

  选举周岳江先生、姚景元先生和余显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岳江先生、姚景元先生和余显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2020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双港路88号正裕工业证券投资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幼萍

  电话:0576-87278883

  传真:0576-87278889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二)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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