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5日 05:26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47 公司简称:万里股份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经济面临很大的压力,面对铅酸蓄电池需求端下行压力加大、铅价下浮较大、行业竞争激烈的严峻局面,公司提出“2020逆风飞扬,三年实现产销翻番”的目标,以“灵活策略赢市场,高质发展增实力、强化降本保利润”为经营方向,以“聚焦万里品牌,倾斜国内售后市场,低风险、高质量发展主机配套”为经营重点,坚持效率优先,全面加强经营管理,在成本控制、产能提升、市场拓展、产品研发、降本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1-6月公司克服疫情及铅价持续下跌的不利影响,迅速复产。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销量及销售收入分别增长16.7%和2.89%,亏损额减少417.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举措如下:

  1、提升营销灵活性,全力拓展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市场拓展灵活性,根据市场情况在部分区域实行区域经理市场承包制,调动区域人员工作积极性;并通过拼多多电商平台开拓线上业务,结合遍布全国的线下渠道网络,实现线上线下的融合。

  2、强化技术升级,提升产品研发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开发适销对路产品为导向,搭建了高、中、低产品线,丰富了公司产品品种结构,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起停电池、驻车空调电池等新品已实现量产。

  3、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提质降本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提升各业务板块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企业降本增效,促进了公司毛利率的提升。公司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节能减排攻关活动, 依托技术进步,提升创新能力,拓宽了降耗空间,使得公司各项生产指标不断优化,能耗和排放持续降低。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调整减少14,648,184.71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14,648,184.71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调整减少2,959,721.44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2,959,721.44元,并于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总资产等相关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应收深圳市南方同正亏损补足款155,567,888.90元

  根据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与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悉承签订的《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在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内(即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南方同正应当促成本公司将本公司现有业务相关的所有资产,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转让给南方同正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但转让价格不低于6.8亿元。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任意一个年度本公司现有业务发生亏损的,南方同正和刘悉承应当连带地以无偿捐赠的方式补偿本公司的亏损部分。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南方同正亏损补足款为155,567,888.90元。

  根据南方同正与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悉承签订的《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保证南方同正公司履行股份转让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包括对本公司业绩亏损补偿款),南方同正将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0,072,1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7%)质押给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同正大股东刘悉承将持有南方同正10%的股份(对应600.06 万元的出资额)质押给家天下。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股份的质押权尚未解除。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

  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发布的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以及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 (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变更日期: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调整减少14,648,184.71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14,648,184.71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调整减少2,959,721.44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2,959,721.44元,并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总资产等相关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告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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