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5日 05:1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落实和拓展生物工程及衍生功能性健康消费品的布局、供应链服务及民间资本管理、互联网传媒三大业务板块。

  (1)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54,750.8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73.62%,主要原因系:1)供应链管理、民间资本管理等业务持续为公司贡献经营利润;2)公司2019年完成了对子公司视科传媒全部股权的剥离,减亏效果良好,对公司经营利润产生了正面影响;3)公司报告期内确认补偿收益,净利润增加。

  (2)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105,105.01元,营业成本516,242,997.37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44.69%和49.00%,主要原因系:1)上半年新冠疫情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了一定冲击;2)基于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行业现状及子公司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尚处于内部整合阶段等多方面考虑,公司主动对广告传媒业务规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收缩;3)公司2019年将子公司视科传媒剥离,合并范围变化导致营业收入减少。

  (3)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开支分别为5,930,761.49元、18,649,076.57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54.02%和40.14%,主要原因系业务规模减少,营业收入下降,相应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开支减少。

  (4)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489,777.36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3.84%,主要原因系经营性资金支出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437,586.02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3.86%,主要原因系公司去年同期收回的往期银行理财产品类投资款较多,去年同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额较大。

  (6)本报告期未发生筹资活动类现金流,去年同期筹资活动现金流主要为偿还短期银行借款本息。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4家,详见半年报财务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5家,减少1家,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0-05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14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2020年8月24日上午10点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史利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0-06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4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曹林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49,999,912.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049,999.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19,949,913.02元,已由独立财务顾问划入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立的专项账户,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4,671,886.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2,585,278,027.0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6月2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030016《验资报告》。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3,804.04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42,348.78万元(含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于 2015 年7 月2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分别与广州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

  注:①存储余额包含理财产品余额及银行利息。②苏州大通箐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优先级合伙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金融资产公司”)与劣后级合伙人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大通智远投资有限公司就退伙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因公司对省金融资产公司在投资期间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额负有差额补足的义务,省金融资产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在浦发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青岛银行辽阳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分别存在902万元、25,957万元资金被冻结。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传媒生态链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元,该项目利用区块链技术来有效减少网络虚假流量以及广告欺诈,也让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媒体信任问题成为可能。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目前的广告投放流量监控及虚假流量的筛选,提高广告投放效果的透明度,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难以单独测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传媒生态链资金投入方式变更的议案》,鉴于拟投入传媒生态链项目的募集资金被冻结,为不影响项目的推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上述事项经公司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294.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收益。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38,190.95万元募集资金及其相关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上述事项经公司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以及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同意终止WIFI布点项目、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减少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投资额32,461.56万元、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额22,047.55万元、WIFI布点项目投资额14,697.67万元、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投资额10,793.22万元,合计8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294.96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支付收购对价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至美移动数字营销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该项目的募集资金23,992.82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研发中心项目其中的1,000万元变更为传媒生态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本部,变更后,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实施,剩余4,130.95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将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其中的9,179万元变更为杭州武林广场3D灯光秀项目,实施主体仍为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后,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终止实施,其中40,000万元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剩余19,893.97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九届四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为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部分已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找到新项目的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募集资金则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提案经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已转让杭州武林广场3D灯光秀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且公司设立项目之初的武林广场的景观改造方案和商业改造方案迟迟未获得政府批复,公司拟终止杭州武林广场3D 灯光秀项目。该项目尚未投入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179万元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经公司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传媒生态链资金投入方式变更的议案》,鉴于拟投入传媒生态链项目的募集资金被冻结,为不影响项目的推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38,190.95万元募集资金及其相关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上述事项经公司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杭州武林广场3D灯光秀项目由于实施方案未获当地政府批复,公司未能在预计的期限内进行投资,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该项目,该项目尚未投入资金,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6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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