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8月25日 03:49 证券日报

原标题: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44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其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增加2020年度与关联方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United Scope LLC.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67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磊、薛志伟回避表决。

  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9月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45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监事方燕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本次会议由监事杨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确认《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2票、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2票、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预计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所需,定价公允,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4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87元,共计募集资金54,32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43.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483.1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1.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12.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551.50万元,2020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24.5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967.9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69.68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019.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4,519.36万元,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26,500.00万元。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633.29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于2018年9月18日出具《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863号)。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募集资金金额7,633.2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20年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体情况:期初余额31,000.00万元,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金额55,500.00万元,累计收回金额6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到期赎回的产品余额为26,5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的说明

  2019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意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4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新光学”)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为25.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32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14.9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12.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9月4日全部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8]31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时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以后投入以下项目:

  三、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因上述授权将于2020年8月25日到期,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2、 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 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风险可控。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新光学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永新光学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4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上述15,000股的股份注销完成之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将发生变动。

  另根据公司总部搬迁进度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前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明珠路385号。变更后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木槿路169号。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就上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的变更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4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4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2020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公司与关联方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United Scope LLC.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670.00万元。关联董事毛磊先生、薛志伟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本次增加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了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67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公司与关联方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United Scope LLC.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尼康”)

  1、基本情况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创立于1999年,业务范围涉及:生物工程仪器、光学仪器等领域;注册资本:315.18万美元;股权结构:Nikon Corporation 持股75%,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持股25%。

  2、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尼康25%股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尼康依法注册成立,资信情况良好,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一)United Scope LLC.

  1、基本情况

  United Scope LLC.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点为美国;业务范围涉及显微镜领域;注册资本为795.00万美元;股权结构为United Scope Holdings LLC持股100%。United Scope LLC.是美国的显微镜网络销售商,主要业务为在Amazon、ebay以及自身网站销售教学类显微镜。

  2、关联关系说明

  United Scope LLC.是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毛磊(同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吴世蕙夫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吴世亮(吴世蕙之弟)担任首席运营官的企业,因此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United Scope LLC.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经营状况正常,且前期与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南京尼康的购销交易,主要围绕Nikon Corporation委托生产的生物显微镜进行。公司向United Scope LLC.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普教类和高教类的OEM显微镜产品。

  公司与南京尼康、United Scope LLC.的交易价格系双方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件与非关联交易一致,产品销售价格与向独立第三方销售类似配置产品的价格无重大差异,销售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5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明珠路38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9日

  至2020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

  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

  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

  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晨辉

  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传真:0574-87908111

  邮编:315040

  邮箱:zqb@yxopt.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5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部及厂区搬迁完成的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总部及厂区搬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位于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明珠路的公司总部和厂区搬迁至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木槿路厂区。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上述搬迁工作已完成。现将新的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搬迁前:

  办公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明珠路385号

  邮政编码:315040

  投资者热线电话:0574-87906088

  传真:0574-87908111

  证券部邮箱:zqb@yxopt.com

  搬迁后:

  办公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

  邮政编码:315040 (不变)

  投资者热线电话:0574-87915353

  传真:0574-87908111 (不变)

  证券部邮箱:zqb@yxopt.com(不变)

  上述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尚未完成变更。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3297                                        公司简称: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加强疫情防控同时,积极推进企业生产运营工作。公司于2月初全面复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营情况整体稳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74.54万元,同比下降2.27%,其中,显微镜产品实现收入10,696.03万元,同比下降6.08%,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3.00%;光学元件组件业务实现收入13,445.47万元,同比上升1.81%,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4.05%。受二季度国外疫情爆发对欧美地区教育、工业、商业领域的影响,公司二季度海外销售同比下降9.84%。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6.77万元,同比增长10.97%,主要受益于疫情期间社保费用的政策性减免。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点工作如下:

  1、开展“不忘初心”主题学习,打造高素质管理队伍

  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不忘初心”主题学习活动,系统回顾分析公司发展历程,强调市场、研发和各项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广大干部践行“不忘初心、追根溯源、扬长避短、再创佳绩”的理念,通过专题培训、头脑风暴、学习报告等形式,激发工作能动性和创新力。重点加强销售队伍、研发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信息体系支撑。

  2、稳步推进中高端新兴业务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显微镜高端产品收入快速增长

  光学仪器方面,公司Nexcope系列实验室及科研级显微镜保持快速增长,增量需求来自国内外医疗、生物制药领域;共聚焦显微镜处于高校客户试用阶段,有望下半年实现首台套销售;国内首创1:18大变倍比体视显微镜,应用于清洁度检测、生命科学研究等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客户订单;公司开发的数字切片扫描仪等产品已量产,应用于病理研究及远程诊断。

  光学元组件方面,随着新产品的量产导入,上半年条码扫描镜头产品销售额同比回升24%;车载镜头前片稳定量产,但受上半年汽车市场销售下滑影响增速不及预期;车载激光雷达镜头和ITO功能器件项目的验证工作继续推进;12K摄影机配套摄影目镜及附件,下半年进入量产;PCB光刻镜头完成试制,将应用于无掩模激光直写光刻设备。

  3、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产学研合作成果显著

  上半年累计投入研发费用2,369.68万元,同比增长36.09%。取得授权专利10项,其中2项为发明专利。开发多项中高端光学仪器和光学元件新品,重点攻克5G显微视频传输抗干扰技术、低应力光学镜头制备技术、玻塑镜头高效组装及在线检测等多项核心技术。由于“高分辨荧光显微成像仪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入围科技部项目执行优秀团队,公司“自动扫描分析系统开发”项目获科技部重点专项滚动支持,将在大视野高分辨显微图像、高通量计算机辅助快速检测方面进行攻关。

  报告期内公司与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三方将在公司木槿路厂区挂牌共建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光电科学与工程分院(简称光电分院),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推动“双一流”A+学科在宁波落地,实现学、研、产、政资源协同和先进技术转化。

  4、加强疫请期间安全风险管控,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上半年国内疫情发生后,公司迅速组织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公司内部疫情管控相关卫生安全工作,于2月初实现全面复工复产。公司关注疫区医疗物资紧张情况,于2月初向湖北多家发热门诊及定点治疗的三甲和高等级医院捐赠一批价值83万元共计12台套实验室研究级荧光生物显微镜,以实际行动助力湖北省疫情防控工作。

  5、启动总部搬迁,集约管理提高经营效率

  上半年受国内疫情影响,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将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后至2020年12月。鉴于公司总部明珠路厂区周边的城市化进程和木槿路厂区的建设进度,公司将总部及明珠路厂区产能搬迁至木槿路厂区,实现办公管理归集一处,以利于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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