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2020年08月03日 21:46 中国经济网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日讯 (记者 熊丽)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试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准确把握试点项目的地区和行业范围,确保试点项目满足基本条件。

  根据通知,在重点区域方面,优先支持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位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重点行业方面,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主要包括:仓储物流项目,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计算中心项目,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

  通知表示,鼓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等开展试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1. 位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或《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确定的开发区范围内。2. 业态为研发、创新设计及中试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和产业加速器,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园区基础设施。3. 项目用地性质为非商业、非住宅用地。

  通知明确,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通知要求,确保试点项目满足基本条件:1. 基础设施项目权属清晰、资产范围明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依法合规拥有项目所有权、特许经营权或运营收费权,相关股东已协商一致同意转让。

  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2. 现金流持续稳定且来源合理分散,投资回报良好,近3年内总体保持盈利或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预计年度可分配现金流/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4%。3.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具备丰富的同类项目运营管理经验,配备充足的运营管理人员,公司治理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4.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近3年在投资建设、生产运营、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项目运营期间未出现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申报 现金流 REITs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8-05 博睿数据 688229 --
  • 08-04 锋尚文化 300860 138.02
  • 08-04 美畅股份 300861 43.76
  • 08-03 凯赛生物 688065 133.45
  • 08-03 奥海科技 002993 26.88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