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7月15日 06:0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13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7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朝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便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14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志软件”)拟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4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45,971.49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7,466.92万元,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38,504.5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018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情况及原因

  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将增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凌志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凌志”)、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凌志”)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

  增加无锡凌志、如皋凌志作为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可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使募投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及投产后能够更好地运营。

  (二)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情况及原因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提供总额不超过项目最高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推进各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上述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的具体实施,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专门监管账户存放上述借款,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

  (三)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新增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 无锡凌志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 如皋凌志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仅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实施主体的增加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及投产后的更好运营,能够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便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15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软件”或“公司”)结合公司实际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总经理张宝泉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聘任王慧女士为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因工作需要,饶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附:简历

  王慧,1977年9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硕士学位。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任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任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0年6月,任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0-016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除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总经理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 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除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金融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4. 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6.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金融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除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金融产品预期收益或者理财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风险可控。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金融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除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金融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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