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酒标准再引热议 行业乱象亟待整治
本报记者/蒋政/北京报道
“目前年份酒市场整体规范了很多,但仍有很多企业打擦边球。”长期关注白酒领域,曾操盘行业内首款单一年份白酒产品的欧阳千里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综艺集团董事长昝圣达,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年份酒”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建议》,提到国内年份酒标准应向国际接轨,认知与消费者接轨,为消费者提供外部保障。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提到,年份酒是企业区分高中低档产品的常见手法。年份越久的产品售价越高,其利润越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自诩20年、30年的年份酒,基酒中可能只有很少该年份的老酒。
按照去年3月份中国酒业协会发布的白酒年份酒团体标准,标注年份为主体酒的加权平均酒龄,主体基酒总量应不小于基酒总用量的80%,标注年份取加权平均酒龄的整数。“如果严格按照这一标准,市场上几乎没有几家企业和产品能够完全遵守。”欧阳千里说。另外,因为不具强制执行力,行业执行这一标准的企业数量并不算多。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年份酒市场规范迟迟难以推进的背后,是各大酒企利用年份酒切割下的市场蛋糕。但不可忽视的是,各地年份酒的团体标准正在制定,通过投机的方式在愈发规范的白酒市场获得利益,将逐渐变得难上加难。
提案背后的年份酒市场
昝圣达实控的江苏综艺集团,在2019年已经成功入主贵州醇。后者正在筹划推出贵州醇6年陈、12年陈、21年陈的“年份酒”。
昝圣达此份建议与贵州醇的发展战略是否有关,目前尚不可知。但其提案让业内再次就年份酒产生热议。昝圣达收购的贵州醇,在“前任”维维股份控股期间,业绩发展并不理想,由于各种原因形成较大陈年老酒储量。在形成朱伟为主的领导班子后,贵州醇开启年份酒战略。
自上世纪90年代,原古井贡酒厂厂长王效金提出了“年份酒”和“原浆酒”的新概念,并由古井贡首推古井贡 10 年原浆酒。茅台和五粮液紧随其后,先后推出 15 年、30 年、50 年、80 年等不同年份的“年份酒”。
由于“酒是陈的香”这一早已深入人心的理念,让年份酒备受推崇。一时间,业内大小、新老酒厂大多推出相关产品。甚至一些成立不到 10 年的新牌酒厂,也堂而皇之地推出了30年年份酒。用不同年份的酒勾兑、模糊年份概念与酒龄,也成为年份酒市场的普遍现象。
河北一家初创酒企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目前没有年份酒,但自第一款产品推出之时,就在规划年份酒事宜。“年份酒给客户的感觉是陈年老酒,一般价格会比所谓当年新产的酒贵。但是很多朋友也都认为,年份酒市场比较乱,存在虚标乱标现象。”该负责人表示。
欧阳千里曾操盘推出一款单一年份的白酒产品,一度被业内视为另类。他告诉记者:“目前部分小酒企仍在借年份酒的概念来推销相关产品。一些大的酒企虽然不再明目张胆地打着年份酒的旗号,但仍留下具体数字,变得隐晦起来。古井贡年份原浆系列,已经不再提具体年份,而是变成‘古8’‘古20’等。”记者查阅多个电商平台了解到,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古系列的包装和产品介绍上,均未出现具体年份的信息。
不过,江苏地区白酒经销商告诉记者,消费者对于年份酒并没有清晰的认知,厂家虽然没有明确地提到具体年份,但是具体到下面的烟酒行和超市导购,会对消费者进行引导,将上述产品描述为年份酒。
与此同时,业内对于年份酒的解读也不尽相同。2019年6月,成都一名律师购买了“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随后发现购买的高价酒是由15年酒龄的基酒勾兑而成后,状告茅台涉嫌虚假宣传。而茅台给出的解释是,陈年茅台酒并不是指储藏到一定年限的酒,而是使用酒龄不低于15年的酒,精心勾兑而成,使之达到该年份酒的老味。
昝圣达在上述提案中就提到,我国年份酒生产标准应与消费者的认知接轨,不能任由酒企各自表述和自由发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以基酒为判断标准的年份酒备受争议,而年份酒的另外一种形式——瓶贮年份酒,外界对其态度同样不一而同。
瓶贮年份酒概念要追溯到2014年,在湘窖酒业召开的全国首届瓶贮年份酒专家研讨会上,华泽集团董事长吴向东介绍,旗下品牌湘窖、金六福福酒2008年开始各瓶贮120万瓶,并保持每年120万瓶贮存规模。这是第一次提出了瓶贮年份酒的概念。
记者了解到,包括泸州老窖、郎酒、茅台等企业均推出类似产品。只是,瓶贮年份酒很容易被解读为一种抬高滞销产品价格以处理库存的手段。
白酒专家蔡学飞此前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曾提到,成品酒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酒体中的乙醇、酸类和脂类物质稳定,形成了特有的酒体风格,包括香味和口感等,将勾调完成的成品酒完全密封贮存没有意义。
上述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很多酒企来说,年份酒只是它们营销的一种手段,通过年份来区分产品档次。部分企业品牌力有限,于是利用年份来支撑产品溢价。
标准制定与执行难题
市场混乱的年份酒亟待规范,其中,标准成为重要的手段之一。
2019年3月,由中国酒业协会制定的白酒年份酒团体标准已经出台,包括生产准入体系、产品标准体系、按照实物标样检测的检测技术,以及知识产权体系等。该标准严格制定了白酒年份酒企业申请与认定程序。
上述河北酒企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希望走酒业协会认定的年份酒的道路,不过这块比较严格。根据去年3月份发布的白酒年份酒团体标准,标注年份为主体酒的加权平均酒龄,主体基酒总量应不小于基酒总用量的80%,标注年份取加权平均酒龄的整数。
以我国首款认证的年份酒国台10年为例,该款酒的主要基酒组成为:酒龄8年原酒占比为48.75%,酒龄12年原酒占比为26.56%,酒龄15年原酒占比16.85%,三种原酒的总占比=48.75%+26.56%+16.85%=92.16%;三种原酒加权年份(年)=8×48.75%+12×26.56%+15×16.85%=9.61(年),所以,该款产品的加权平均酒龄(年)=9.61/(92.16%)=10.4(年),该款产品标注年份为10年。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标准属于团体标准,并没有强制约束力。蔡学飞认为,这一标准是个别企业主导的标准细则,市场与消费者层面认知程度不高。再加上中国大量酒企与当地酒业协会不存在隶属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这一标准难以落地。
这一观点在河南众多酒企得到印证。河南省酒业协会会长熊玉亮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河南并无酒企和产品进行年份酒申请和认证。
不过,在全国范围内,已有多家企业参与其中。中国酒业协会方面向记者表示,目前年份酒认证的有酒鬼酒、舍得、仙潭酒、花冠、金沙、国台等企业,另有一批企业在申报排队认定。
与此同时,地方上亦在制定相关标准。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四川白酒团体标准体系建设座谈会。相关领导提到要引导四川省白酒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国内指标最严、要求最高的年份酒团体标准,以标准引领四川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年份酒的乱象,由于牵扯到许多酒企的现实利益,以及各个地方的区域酒类经济,因此无论是达成统一的标准共识,还是推动企业强制参与,都面临着许多执行问题。并且在国家相关领导机构没有明确表态之前,大多数的倡议者都有着比较明显的企业自身利益考量,难以保证公平性与客观性。”蔡学飞说。
在观峰咨询首席战略专家杨永华看来,直至今日,年份酒仍然是酒企无法举证的命题。因为技术手段的成分检测还不能检验出真年份和伪年份。“年份酒是专业技术向消费者传递酒好的一个核心诉求,中国酒业需要换位到消费者的角度,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避开说不清楚的概念,更不要去造概念,给消费者一个简单的享受,让白酒成为消费者的一种生活方式。”
责任编辑:杨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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