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0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7 转股简称:华钰转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西部资源”)持有公司89,190,14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7.0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青海西部资源剩余质押股份89,087,44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88%,占公司总股本的16.99%。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且公司已办理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02,39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部分股份办理注销手续,本次公司总股本根据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2020年5月26日股东名册总股本计算,公司总股本为524,217,335股。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股东青海西部资源的通知,获悉青海西部资源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股份5,132,00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上述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海西部资源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
注:青海西部资源于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029,301股,减持后持有89,190,144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0)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1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7 转股简称:华钰转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西部资源”)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9,190,1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014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青海西部资源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5,20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9920%。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号)。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海西部资源累计减持股份5,029,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94%,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89,190,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140%。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青海西部资源的《关于公司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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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此期间青海西部资源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系因其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自主安排,与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青海西部资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机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青海西部资源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青海西部资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2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7 转股简称:华钰转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建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刘良坤先生、徐建华先生公务出差,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副总经理谢文政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9议案名称: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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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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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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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5、7-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昕炜、陈璟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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