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30日 15:16 中国证券报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黄忠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献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湘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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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670.33万元,同比减少1,580.95万元,减少51%,主要是公司2018年底关停退出清水塘冶炼产能,子公司株冶有色处于试生产期,未能实现盈利。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应收账款:报告期末21,718.31万元,较期初增长69%,主要是公司下游客户在授信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增加。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7,997.57万元,较期初减少47%,主要是期初应收期货经纪公司平仓盈利款已调回公司账户。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29,835.29万元,较期初增加39%,主要是子公司株冶有色生产线购进机器设备增加的留抵税额。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199,944.91万元,较期初增加33%,主要是子公司株冶有色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为0,主要是子公司株冶有色本期已将原计入非流动资产的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计入了在建工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报告期末2,431.41万元,主要是期末公司对对现货进行套期保值产生的浮动亏损。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18,620万元,较期初增长231%,主要是期末以票据支付货款的金额增加。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317.99万元,较期初减少89%,主要是公司期末应交的增值税减少。

  长期借款:报告期末78,730.71万元,较期初增加95%,主要是子公司株冶有色增加了项目借款。

  2.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营业收入:本期185351.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29%;营业成本:本期18834.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主要是2018年底公司关停退出清水塘冶炼产能,子公司株冶有色处于试生产期,产销量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本期231.6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主要是公司清水塘生产基地土地已收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较同期大幅下降。

  销售费用:本期723.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01.34万元,降幅55.49%。主要是本期销量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2,251.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43.91万元,降幅47.59%。主要是公司2018年末清水塘冶炼产能关停,人员分流后管理人员大幅减少,成本费用相应减少。

  财务费用:本期2,404.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64.47万元,降幅30.68%。主要是本期计息债务同比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1,413.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0%,主要是有色金属市场

  行情上涨,原材料、产品计提减值损失冲回。

  其他收益:本期752.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主要是递延收益摊销减少。

  投资收益:本期0元,主要是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期货平仓损益调整到营业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2,429.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8%,主要是期货持仓浮亏增加。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6,025.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24.59万元,主要是信用营销额度内的应收账款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为-22,983.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流出15,965.15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株冶有色在建工程投入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41,083.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646.35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株冶有色增加了项目借款。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为解决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于2014年6月4日承诺:“五矿集团将积极通过对外出售、关闭等方式消除水口山公司与株冶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五矿集团承诺在水口山公司旗下铅锌资产连续两年盈利(以经审计确定的数值为准)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该资产注入或托管给株冶集团,并在满足上述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之日起一年之内将资产注入或托管方案提交株冶集团股东大会审议。如上述方案经株冶集团股东大会审议后未获得批准,在股东大会做出不予批准的决议后,五矿集团可以对外出售或者关闭等方式自行解决水口山公司与株冶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报告期内,因未满足承诺执行的条件而没有执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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