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30日 15:08 中国证券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1.3  本公司董事长王宜林先生、董事兼总裁侯启军先生、财务总监柴守平先生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1.1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1.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1.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本期净利润为人民币160.49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本期净利润为人民币160.45亿元,差异为人民币0.04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4,264.19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4,267.00亿元,差异为人民币2.81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产生。本公司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注:

  (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

  (3)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

  2.3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4  业绩回顾

  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加大,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中国经济继续在合理区间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同期增长6.4%,实现平稳开局。国际石油市场供需趋向平衡,国际油价震荡上行,均价低于上年同期,美国西德克萨斯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54.87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12.8%;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63.13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5.5%。国内成品油消费增速放缓,仍呈供需宽松局面。

  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本集团坚持稳健发展方针,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加快结构调整,抓住国际油价震荡上行、天然气市场需求较快增长等有利时机,加强油气两条业务链生产运行,生产经营实现良好开局。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910.4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426.54亿元增长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2.55亿元, 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01.53亿元增长1.0%。

  勘探与生产业务优化勘探部署,夯实稳油增气的资源基础,加快油气产能建设,油气产量均同比增长。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本集团生产原油223.4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4.6%;生产可销售天然气999.9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8.9%;实现油气当量产量390.1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6.4%,其中国内油气当量产量337.5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5.0%;海外油气当量产量52.6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16.0%。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勘探与生产板块坚持低成本战略,大力推进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单位操作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1.5%;得益于加强成本管控等因素影响,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43.2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7.41亿元增长47.1%。

  炼油与化工业务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和产品结构,增产适销高效产品,合理调整生产柴汽比,由上年同期的1.25降至本年的1.07;抓住化工产品需求增长的市场机遇,不断提高高效化工装置负荷,化工商品产量比上年同期增长3.9%。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共加工原油291.6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3.3%;生产汽油、柴油和煤油2,770.8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5.8%。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炼油与化工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29.9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84.41亿元减少人民币54.42亿元。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0.4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9.06亿元减少人民币38.60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炼油产品库存减利以及公司推进内部价格市场化影响;化工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29.5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5.35亿元减少人民币15.82亿元,主要是由于化工产品毛利下降影响。

  销售业务抓住成品油价格上升有利时机,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持续扩销增销,有效保障炼厂后路畅通;开拓海外高效市场,确保产业链畅通的同时提高整体盈利能力,销售汽油、柴油和煤油4,205.7万吨,同比下降0.8%。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受成品油毛利上升及营销措施增效等因素影响,销售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35.17亿元,比上年同期经营利润人民币18.65亿元增长88.6%。

  天然气与管道业务统筹自产气、进口气和液化天然气(LNG)等多种资源,优化天然气产运销方案,持续做好重点高效市场开发,有效保障销售效益;同时加快推进互联互通、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天然气管网建设。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受天然气价格、销量比上年同期上升等因素影响,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25.82亿元,比上年同期人民币111.87亿元增长12.5%,其中,公司采取措施有效控制销售进口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亏损,在销量增加的情况下,净亏损人民币32.8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亏损人民币58.24亿元减亏人民币25.35亿元。

  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原油平均实现价格为59.53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5.8%,其中国内实现价格为59.38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6.5%;本集团天然气平均实现价格为6.63美元/千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上升4.7%,其中国内实现价格为6.55美元/千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上升10.5%。

  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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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原油按1吨=7.389桶,天然气按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与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重要事项章节披露的情况一致,未发生影响相关承诺事项履行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6  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3.6.1  中国会计准则变化及影响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原租赁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集团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原租赁准则下,本集团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本集团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的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

  执行新租赁准则,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及2019年3月31日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人民币1,817.82亿元及1,821.33亿元,分别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1,631.96亿元及1,631.71亿元。

  3.6.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化及影响

  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引入了单一的资产负债表内租赁会计模型。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确认一项标的资产的使用权,同时根据支付的租金确认一项租赁负债。出租人会计政策仍与之前相同。

  本集团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时采用经修订的追溯法,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作为承租人,本集团之前根据租赁是否将与标的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集团的评估,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集团将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即这些租赁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之内。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及2019年3月31日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人民币2,406.42亿元及2,415.39亿元,分别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1,631.96亿元及1,631.71亿元。

  本集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下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存在差异,主要由于两准则对中国境内土地使用权的报表列报存在差异。

  3.6.3  增值税税率及管道运输价格调整

  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自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

  2019年3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管道运输价格。

  以上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王宜林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王宜林先生担任董事长,由刘跃珍先生、刘宏斌先生及段良伟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侯启军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林伯强先生、张必贻先生、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及西蒙·亨利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季度报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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