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17日讯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该局开出通环监罚字[2017]第442号和第4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亚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被罚款7万5千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4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2017年4月18日在现场检查和2017年4月21日询问调查,该单位喷涂车间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致使产生的废气直接向大气排放。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以45000元的罚款。

  通环监罚字[2017]第4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3万元。

(责任编辑:郭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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