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高萍)主办券商的一则关于中标科技(833345)内部治理以及内部控制的风险提示公告将公司股东之间的矛盾牵扯出来。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以及新一届董事长的换任让股东之间的内斗逐渐呈现在投资者面前。

  2月7日,中标科技发布一则主办券商风险提示性公告称,东吴证券在2017年1月17日收到中标科技原董事长傅良娟发来的《紧急通知函》,通知函表示 “2016年8月,公司总经理邹柱峰谎称中标科技公章及财务专用章遗失,伪造刻制了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在向主办券商发去通知函的同时,傅良娟还在2月3日就公司印章涉嫌伪造事宜向公安机关报案。据中标科技同日发布的公司印章涉嫌伪造被立案的公告中可知,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已在2月6日对此事件进行立案。

  值得一提的是, 与上述公告同日发出的还有关于中标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在2月6日,也就是上述事件立案当日,中标科技董事会决议,选举邹柱峰为董事长。需要指出的是,在此次会议中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为3人,缺席会议董事为2人。而在中标科技发布的公司印章涉嫌伪造被立案的公告首部则郑重声明,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董事邹柱峰、董事邹菊生、董事苏雪明以外)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也就是说,中标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可能是由邹柱峰自己一人自导自演而来。

  不仅于此,2月7日,中标科技同时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傅良娟变更为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长的变更可见,公司股东间的内斗已经较为明显。

  据了解,中标科技成立至2014年12月22日为止,傅良娟持有公司51%股份,邹柱峰持公司 49%股份,傅良娟当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后,傅良娟和邹柱峰分别将所持公司20.40%和19.60%的股权转让给弘光投资。自那后,公司控股股东变为弘光投资,李亮为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5月7日,据弘光投资合伙人会议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傅良娟。在此期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傅良娟。

  不过,2016年2月6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傅良娟变更为邹柱峰、傅良娟,由于2016年4月15日邹柱峰当选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6日邹柱峰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综合各方面考虑后,没有任何单一股东可以持续主导中标科技的战略方向及作出生产、管理、运营中的各项重大决策。因此,主办券商认为中标科技实际控制人由傅良娟变更为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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