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日讯 近年来,养老诈骗套路频出,老年人的“钱袋子”多有损失,以免费送鸡蛋大米等为诱饵,将老年人的积蓄收入囊中,成为不法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之一。5月30日下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养老集资诈骗案进行宣判。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被告人刘某材等三人推出免费的鸡蛋大米等此类老年人最喜欢的“礼品”,以此将老年人引入他们精心打造的“养老生活馆”。而该馆没有办理相关工商营业执照及存款业务金融机构许可,是三人用来给老年人上课的主要场所。
接着,三人在馆内或是外出旅游的时候组织老年人进行集中上课,谎称公司实力雄厚,对外有大额投资项目且极易获得丰厚利润,在老年人听得入神之际趁机引入所谓的投资骗局:通过充值办理会员便可返本付息,即投资500元办理季度会员,到期后返还500元;投资5200元办理年度会员则每月返回本息500元,年度共返还6000元,期间均可免费参加店内活动并领取礼品。
什么都不用做,单纯投资就能赚钱,还有免费礼品可以领取?这听起来确实是一笔不错的交易。就这样,防骗意识不强的老年人们逐渐走进了刘某材等三名被告精心打造的“致富之路”。
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刘某材等三人将投资项目从开始的季度会员、年度会员到以年度会员为主,推出先交先得的“抢福利”模式,即成为年度会员才能参与“抢福利”,每份金额从2000元至6000元不等,投资期限从1个月至6个月不等,到期后依旧返本付息。另外,还以老会员介绍新会员入会即可获得鸡蛋、大米或现金兑现等奖励及名额有限等方式蒙骗更多的老年人急于投资入会。
“本案被告三人骗取老年人的钱财,严重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以严惩。”该案的承办法官李汉加说道。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最终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对三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和罚金,其中主犯刘某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责令三人退赔诈骗所得,并将扣押的手机予以没收。
今年4月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部署全国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重点惩处以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
信息闭塞,辨别意识不强,是老年人的普遍弱点,而厉行节约、作风务实是大部分老年人具有的优良品格。因老年人普遍缺乏关爱,容易感到寂寞和孤独,进店后的关心慰问,家长里短的唠嗑便很容易取得他们的信任,老年人也因此逐步放松了警惕。很多犯罪分子利用“免费礼品”、“关心慰问”一点点取得了老年人的信任,再以“高额利息”等套路,让老年人不知不觉踏入投资理财的骗局。
法官特别提醒广大老年人要警惕各种形式的集资诈骗行为,勿因小利而受大害,增强风险防范和辨别能力,防止诈骗陷阱。
责任编辑: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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