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款3.0%预定利率保险产品月底下架!

百余款3.0%预定利率保险产品月底下架!
2024年08月12日 16:58 21世纪经济报道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孙诗卉 实习生 雷蕾 上海报道

  随着下调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的要求正式落地,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相关保险中介平台列出的停售产品名单已达100余款,涉及终身寿险、年金险、重疾险等多个品类,停售时间多为8月31日或9月30日。

  8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向行业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今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将从3%下调至2.5%。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从2.5%下调至2.0%;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从2%下调至1.5%。届时,市场上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保险产品将会停止发售。

  此外,《通知》还首次提出了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和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利率等长期利率来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并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保险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此次调整并非意料之外,随着市场利率的不断走低,保险公司利差损风险持续增长,产品预定利率的下调在此前就有不少猜测。多位业内专家表示,此次调整主要是为了应对长期利差损风险,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有望彻底解决监管部门主导调整预定利率的滞后性与被动性。 

  保险预定利率进入“2”时代

  去年8月,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从3.5%下调至3%,分红型产品和万能险产品的保证利率上限则分别下调至2.5%和2%。时隔一年,预定利率再次下调,回到15年来最低位。

  虽然本次下调业内早有预期,但与去年的不同之处在于,各类型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将分批下调。今年9月1日起,普通型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调整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照2.5%执行,超过2.5%的产品将被叫停。而在一个月后,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调整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

  对此,东吴证券分析师胡翔指出,相较于去年,本轮预定利率下调监管公开发文明确时间节点,给予产品开发、切换、停售、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各项工作充分时间。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市场上流传保险预定利率将要下调的消息时,就已经有险企在早早行动,备案了2.5%预定利率的普通型产品以及2.0%的分红险产品,以便在正式切换后能快速推出。

  今年6月,就已经有保险公司自发调整产品预定利率,宣布将于6月30日正式停售3.0%的增额终身寿险,并于7月1日上市预定利率2.75%的增额终身寿险,新产品已经报备成功。而随着寿险预定利率下调正式落地,首批停售产品已出现。根据市场消息,一家头部保险中介机构已发布百余款保险产品的停售通知,涉及泰康人寿、百年人寿、长城人寿、君龙人寿等多家险企。

  其中,大部分产品都选择在8月31日或9月30日这天“卡点”停售。百年人寿、同方全球、君龙人寿、阳光人寿等险企均通知将于8月31日24时停售部分人身险产品;德华安顾、泰康人寿等险企表示将于9月30日24时停售部分分红型及万能型保险产品。不过,在《通知》发出当天,也有部分公司直接宣布下架产品。有业内人士表示,《通知》虽给了险企一个月的过渡期,但时间上依然较为紧张。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首次提出了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也就是说未来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不论是下调还是上浮,反应都将更为迅速。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机制的建立是防范化解利差损风险的长效机制。不仅有利于险企在利率下行周期及时调整负债成本,进而有效应对利差损风险,当利率进入上行周期时,也能帮助保险公司通过提高预定利率来提升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力。

  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预计未来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的调整将会市场化、常态化。

  减少利差损依然是险企经营重点

  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已经历经多次下调。7月,央行将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利率分别下调至3.35%和3.85%。我国五大银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也已由0.2%下调至0.15%,三个月、半年、一年整存整取存款挂牌利率均下调至1.05%、1.25%、1.35%;两年、三年、五年整存整取存款挂牌利率均下调至1.45%、1.75%、1.8%。从整体环境来看,我国已经进入低利率时代。

  在此背景下,保险公司急需让产品预定利率与存款利率“同频”,以降低利差损。利差损是损害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的最大风险因素。

  保险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三差”——利差、费差和死差。利差可理解为实际投资回报和产品定价利率的差值,若实际投资回报高于产品定价利率,产生利差益,反之为利差损。简而言之,利差损就是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不能覆盖资金成本。在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债权类投资占比通常较高,能达到40%左右;权益类投资占比则较低,通常在10%-20%之间。而如今,我国正处于低利率市场环境下,保险投资端承压明显,利差损的风险也随之增长。

  有险资投资人士指出,当一个保险产品的定价利率为3%时,投资收益率要达到4%或者更高时,才能覆盖掉负债成本。

  本次《通知》中明确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业内认为是给防范化解利差损风险加了一重“保护罩”。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员赵然、沃昕宇提出,这一动态调整机制能够发挥的一个重要作用是提升预定利率调整的及时性,建立防范化解利差损风险的长效机制,有助于推动人身险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在此机制下,当长期利率处于下降周期时,预定利率可以及时下调,有助于防范利差损风险;当长期利率处于上升周期时,预定利率可以随之上调,有助于保持保险产品的相对竞争力。

  消费者需谨慎看待“炒停售”

  《通知》发出后,留给保险公司的换挡窗口期并不长。根据以往经验,在新旧产品交接之际,容易出现一波旧产品热卖潮。近日,也有不少保险代理人和银行理财经理借机营销,“且买且珍惜”的话语不绝于耳,更有不少保险销售团队跃跃欲试,意图在换挡窗口形成一波业绩爆发。

  不过,去年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从3.5%下调至3%的消息发出后,不少观望中的潜在客户已经“下手”,多家险企的当月保费增长迅猛。如今仅仅时隔一年,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再次下调,业内多数观点认为,本轮产品切换过程中,市场主体的炒停售依然会普遍存在,有望刺激保费小幅度增长,但预期可能无法与去年同期相比。

  相关业内人士预测,此轮停售保费将会迎来一波高点,但是不及去年行情。一方面是因为目前的产品的收益确实相较此前下滑;另一方面,“报行合一”之后很多产品的佣金也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下滑,这也使得营销员的动力下降。

  为了防止炒作停售的现象出现,金融监管总局在8月2日同步下发了《关于平稳有序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切换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公司要组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牵头的工作专班、形成“1+N”工作方案,加强业务监测,适当提高业务监测频率细化颗粒度,分区域、分层级重点关注同比增速、环比增速等指标,发现业务异常波动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实现业务的平稳过渡。

  “虽然新旧产品切换档口,团队希望借此冲刺一波业绩,但‘炒停售’被严格禁止,我们也不支持客户仅仅因为产品下架购买,在销售话术上也有严格的合规要求。”一位保险代理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是否该在此时“上车”还需保持冷静。业内专家提醒,保险产品的本质并非投资理财,而是风险保障,为了过度追求收益而盲目购买保险产品的做法不可取。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武忠言指出,消费者应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和合同条款,理性评估自身的保险需求和承受能力。面对“炒停售”行为,消费者应保持冷静,避免受到市场炒作的影响,作出理智的投保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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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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