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人寿因违规询价收监管函 涉及内控制度不完备、估值研究不深入等原因

前海人寿因违规询价收监管函 涉及内控制度不完备、估值研究不深入等原因
2024年04月15日 17:21 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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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科财经

  违规“打新”遭警示,前海人寿投资管理能力亦落榜国内人身险公司

  近日,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显示其在参与深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包括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不完备、估值研究不深入、定价依据不充分。

  据中国保险业协会2023年4月公布的《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情况通报》,前海人寿具备信用风险管理、股票投资、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四项投资管理能力。但在今年4月的通报中,前海人寿已无一项投资管理能力上榜。

  前海人寿发布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2022年一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66.39%、110.17%,较上季度末分别下降12.77个百分点、19.93个百分点。最近两次的风险综合评级显示,2021年三季度、2021年四季度前海人寿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C类。这也是公司最后一次公开披露偿付能力报告。

  网下询价存两项违规行为

  监管函显示,前海人寿在参与深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过程中,主要存在两项违规行为,分别为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不完备;估值研究不深入、定价依据不充分。

  其中,在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不完备方面,未明确新股申购环节的操作程序,部分重要操作环节未设置A、B角或复核机制;未制定针对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的合规审查制度,未制定除交易员以外的报价知情人员通讯设备管控制度。

  而在估值研究不深入、定价依据不充分方面,部分项目的询价建议表未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对新股所属行业进行分析;盈利预测和估值部分内容较为简单,未对重要假设条件和参数进行详细阐述。部分项目估值结论缺少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部分项目最终报价的决策过程记录缺失。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前海人寿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同时要求前海人寿结合本次违规事项,对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相关规则及要求,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和责任人,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深交所提交整改报告。

  而在上述公告发布的当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亦发布公告称,为规范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网下询价与申购行为,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性情形的网下投资者列入限制名单。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具体来看,2023年2月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时,不得存在报送信息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报价;委托他人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故意压低、抬高或者未审慎报价等情形。

  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其中亦明确要求“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从严监管高定价超募,提升中小投资者获得感”。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网下询价违规是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它不仅违反了证券市场的规则,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这种违规行为应该受到监管机构的严厉处罚,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一些机构投资者为了追求高收益,可能会忽视风险,盲目追求高定价,导致超募现象的发生。同时,一些机构投资者也存在合规意识不强、合规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这也是导致违规行为的原因之一。”

  “机构投资者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估值研究体系,确保定价依据充分、合理。同时,机构投资者应该加强合规培训,提高投资者的合规意识,确保在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时遵守相关规定。此外,机构投资者还应该发挥专业定价能力,通过深入研究市场、行业和公司等因素,合理评估投资风险和收益,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投资建议。在优化发行承销制度方面,机构投资者也应该积极参与,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监管机构完善发行承销制度,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同时,机构投资者也应该加强与其他投资者的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上述业内人士补充道。

  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网下询价违规的原因主要包括内部制度不健全,导致执行不力;估值研究不深入,导致定价依据不充分;利益驱动,部分机构投资者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而违反规定。对于网下询价违规的案例,应该从多个角度看待。首先,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规,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其次,投资者应该增强风险意识,避免盲目跟风和过度投机,保持理性投资态度;此外,发行人和承销商也应该加强自律,遵守市场规则,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投资能力落榜人身险公司

  根据“仓位在线”网站公布的数据,2024年,前海人寿持有全信股份(300447.SZ)、梅安森(300275.SZ)两支股票;2023年,前海人寿累计持有华侨城A(000069.SZ)、南玻A(000012.SZ)、许继电气(000400.SZ)等44支股票。

  今年4月7日,中国保险业协会发布了最新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及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情况通报。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国内共有117家保险公司具备各类投资管理能力合计266项,包括信用风险管理、股票投资、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和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其中有97项能力为“《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后保险公司通过自评估和信息披露方式取得。

  通报显示,2024年共有76家人身险公司上榜,其中仅有1家具备五项投资管理能力,有13家人身险公司具备四项投资管理能力,19家人身险公司具备三项投资管理能力,27家具备两项投资管理能力,另有16家具备一项投资管理能力。然而前海人寿无一项上榜。

  但在2023年4月公布的《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情况通报》中,前海人寿名列其中,且具备信用风险管理、股票投资、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四项投资管理能力。

  根据前海人寿最新发布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2022年一季度末总资产为3637亿元,净资产为215亿元;同期保险业务收入为109.55亿元,净利润为-23.23亿元;投资收益率为0.17%,综合投资收益率为-0.83%。

  从偿付能力看,2022年一季度末,前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66.39%、110.17%,较上季度末分别下降12.77个百分点、19.93个百分点。而最近两次的风险综合评级显示,2021年三季度、2021年四季度前海人寿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C类,偿付能力已不达标。

  自此以后,前海人寿再未公布偿付能力报告或年报。作为“宝能系”旗下险企,前海人寿近年因宝能系流动性危机备受关注。企查查显示,今年2月份,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两则股权冻结信息,冻结股权标的企业均为前海人寿,冻结股权数额共计21亿元,冻结期限为2024年2月至2027年2月。

  除此之外,前海人寿其他大股东深圳市深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粤商物流有限公司、金丰通源有限公司,均存在股权冻结、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记者就监管函、投资能力、偿付能力等问题致函前海人寿,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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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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