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马3年后,项俊波领刑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今天,中国保监会原主席项俊波案尘埃落定。因受贿1862万余元,他一审获刑11年,表示服判不上诉。
项俊波案宣判现场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项俊波早在3年多前就已被查。
项俊波出生于1957年1月,重庆人,曾任审计署副审计长、央行副行长、农行党委书记等职,2011年10月升任保监会主席,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2017年4月9日,项俊波被宣布接受组织审查。而就在48个小时之前,他还出席了一个揭牌活动并讲话。
5个月后,项俊波被双开,除了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搞权色交易、搞迷信活动等,他还被指滥用审批权和监管权。
次年6月,江苏常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项俊波一案。检方指控,其于2005年至2017年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杨光(另案处理)收受财物共计1942万余元。
据报道,杨光是项俊波的妻子,二人结婚、离婚,后又复婚。
开庭2年后,即今天,常州中院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项俊波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150万元。后者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项俊波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共计1862万余元。
此外,常州中院认为,项俊波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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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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