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30日下午召开的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党组书 记、局 长章建华发布了明年能源工作的重点任务。
全力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
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加快实施“十四五”煤炭规划,积极推进智能化煤矿核准建设,推动在建煤矿尽快投产达产,全面增强煤炭安全增产保供的能力和韧性;
夯实电力供应保障基础:进一步提升跨省跨区电网错峰支援和余缺互济能力;
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推动驻马店—武汉、武汉—南昌、张北—胜利、川渝特高压、陇东—山东、宁夏—湖南等工程建设;
推动油气增产增供:保持“五油三气”重点盆地及海域稳产上产,加快非常规油气快速上产,推进西气东输三线中段等重大管道工程和油气储备能力建设,预计2023年原油产量达到2.05亿吨、天然气增产60亿立方米以上;
加强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控。
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加强风电、太阳能发电建设:2023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4.3亿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9亿千瓦左右;
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动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建设,2023年水电装机规模达到4.23亿千瓦;
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2023年新增核电装机289万千瓦,在运规模达到5846万千瓦;
加强民生用能工程建设:开展农村能源革 命试点,抓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着力加快科技自立自强——
加强补短板锻长板:重点推进燃气轮机、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能源领域5G推广应用,促进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加强试点示范应用: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价推广,适时发布第三批清单;
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明确各类市场功能定位,确保市场基础制 度规则统一;
加强能源法 治建设:加快《能源法》立法进程,推动《核电管理条例》立法,做好《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石油储备条例》制修订工作。
着力加强能源监管——
加强电力市场监管:规范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规则制修订程序,加强电网垄断环节监管,巩固提升“获得电力”成效;
加强能源行业监管:抓好煤电上网价格上浮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完成可再生能源补贴核查,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
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实施水电站大坝、海上风电、电力二次系统等专项监管;
加强行政执 法: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着力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积极推进能源安全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全球大宗能源商品合作伙伴关系;
深入推进清洁能源国际合作:推动建立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共建中阿清洁能源合作中心,纵深推进氢能、储能、风电、智慧能源等重点领域对欧合作;
构建更高质量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统筹做好大国能源合作,建设运营好“一 带 一 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能源领域重要多边机制合作。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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