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私募基金日报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了一份私募基金公司“非吸案”爆发后销售员获刑的案例——2020年,“良X资产”非吸案爆发,多家上市公司踩雷,此后该公司负责人季正栋被捕。而多名销售业务员也于日前被法院判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并罚款。
01
暴雷已4年
多家上市公司曾踩雷
2019年,上市公司上海洗霸、中原内配、四方达、康力电梯均公告,因基金管理人上海良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良X资产”)涉嫌违规,公司所认购私募基金产品存在重大违约风险,可能导致相关投资资金不能如期、足额收回。其中,中原内配坦承,认购了良X资产两个私募基金产品,包括良X资产银通2号票据投资私募基金和良X资产稳健致远票据投资私募基金。此后,轰动一时的“良X资产”非吸案正式进入公众视角。
当年3月20日,深交所向四方达发去关注函,要求公司相关私募基金产品违规的具体情况,目前公司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及进展,此次事件对公司现金流和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补充说明此次投资的合规性等。
实际上,被卷入其中的并不止上市公司,数以百计的普通人也通过销售业务员的推荐购买了良X资产的产品。彼时,良X资产法人季正栋曾表示,票据投资的资金已被良X资产用于多家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及证券投资。但此后警方介入调查,季正栋等人相继被捕。
2020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官微发布“良X资产”案件侦办情况通报显示,2019年12月26日,根据投资人报案,对上海良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良X资产”法定代表人季正栋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称,经查,自2015年9月起,“良X资产”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虚构银行承兑汇票收益权转让、包装发行私募基金产品的方式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所募集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对外股权投资等。
此外,依据最新文书显示,“良X资产”案相关主犯杨骏、季正栋等均已被判决,但具体审理结果尚未公布。
02
4年后文书曝光
多名销售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
近期,警方持续追缴中植系四大财富公司普通员工非法所得,引发网络关注。有声音为四大财富的销售人员鸣不平,认为其工资是正常所得,不应退还。不过,近期曝光的“良X资产”非吸案后续判决来看,非吸案中普通员工也并不无辜。
依据相关文书的内容,2014年7月,杨骏、季正栋共同成立良X资产,租赁上海市静安区作为办公场所。2015年1月,良X资产备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后备案发行多个私募基金产品。期间,良X资产招募大量业务人员,通过中介招揽、电话推销等方式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后将非法募得资金用于私募基金申报用途之外的股权投资等项目,致公司经营亏损。
经司法会计鉴定,2015年9月至2019年3月,良X资产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67亿余元,未兑付本金17亿余元。
法院查明,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李某担任该公司销售业务员,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并从中获利。经司法审计,李某参与销售私募基金1,690万元,尚未兑付本金715万元。
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张某担任销售业务员,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并从中获利。经司法审计,张某参与销售私募基金1,500万元,尚未兑付本金1,200万元。
2016年2月至2018年9月,陈某担任销售业务员,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并从中获利。经司法审计,陈某参与销售私募基金450万元,尚未兑付本金100万元。
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麻某担任销售业务员,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并从中获利。经司法审计,麻某参与销售私募基金100万元,尚未兑付本金100万元。
2023年5月8日、5月26日、6月30日,张某、李某、陈某、麻某分别接民警电话通知后,先后主动至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近期,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等4人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中李某、张某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李某、张某、陈某、麻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法院最终裁定,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麻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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