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附表:马乐老鼠仓案始末
日期 | 事件进展 |
2014年4月4日 | 深圳检察院对深圳中级法院马乐案判决提出抗诉 |
2013年3月28日 | 深圳中院回应判马乐缓刑:虽情节严重但认罪态度良好 |
2014年3月28日 | 内地最大基金老鼠仓案宣判 马乐一审被判三年缓刑五年 |
2014年2月22日 | 最大老鼠仓案开庭 马乐最高或被监禁10年 |
2014年2月21日 | 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曾逃到海外 最终回国自首 |
2013年9月7日 | 证监会决定暂停博时基金新业务审批6个月 |
2013年9月3日 | 博时马乐被深圳市检察院批捕 |
2013年7月27日 | 博时精选原基金经理马乐被控制 可疑账户10亿资金先进先出 |
【市场评论】
新浪财经讯 4月4日消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博]今日对马乐老鼠仓案一审判决提出抗诉。3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一审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1883万元,并处罚金1884万元。马乐表示服判,不上诉。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以“案件追踪”标题表示,“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已经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我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量刑明显不当,今日,我院依法对该判决提出抗诉。”
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马乐在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其掌控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8833374.74元。2013年7月17日,被告人马乐主动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投案。
深圳中院在判决书中说明了判决缓刑的原因。相关表述如下:被告人马乐具有自动投案的情节,且到案之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符合自首的法律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马乐认罪态度良好,其违法所得能从扣押冻结的财产中全额返还,判处的罚金亦能全额缴纳,确有悔罪表现,另经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调查评估,对被告人马乐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而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发布后,市场则一边倒认为判决过轻,新浪财经发起的调查显示,在1487位网友中,近9成网友认为判决过轻,仅7.8%的网友认为判决合理,2.3%的网友认为判决过重。
共有2933位网友参与发出了调查评论,网友“隆隆305”评论道,“从马乐事件上看出,违法成本低,成为“老鼠仓”,屡见不鲜的主要原因!以我看来判个十年八年也不算重!”千帆叶表示,“简直是对老鼠的鼓励!”用户lh5pq4dk2v对此则评论,“如果违法犯罪的成本如此之低,那么如何建立信用,没有信用,大资金怎敢流入股市,国六条中的第六条意图引入外资恐怕也是一厢情愿,唉,中国股市的希望何在呀?”
名为“迈克吴股市下作呸”的新浪网友评论:“证监会和执法者用最明确的信号告诉大家基金经理犯罪成本很低,侥幸脱逃的利益很大,基民们受损是活该的。这个判决是告诉大家别买基金,把基金公司推向evenlower的无底线工作,更把基金公司尊严扫地出门。”
而在对新浪财经调查问题“您对基金老鼠仓治理现状满意吗?”的回答中,94.7%的网友选择不满意一项。
新浪财经注:
附判决书全文:
深圳中院对被告人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案进行一审宣判
3月28日,深圳中院[微博]在刑事审判区对被告人马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84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8833374.74元依法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马乐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全权负责 投资基金投资股票市场,掌握了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的标的股票、交易时点和交易数量等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马乐在任职期间利用其掌控的上述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操作自己控制的“金某”、“严某进”、“严某雯”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 名神州行电话卡下单,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 18833374.74元。2013年7月17日,被告人马乐主动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乐无视国家法律,作为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因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告人马乐具有自动投案的情节,且到案之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符合自首的法律 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马乐认罪态度良好,其违法所得能从扣押冻结的财产中全额返还,判处的罚金亦能全额缴纳,确有悔罪表现,另经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调查评估,对被告人马乐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决定对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相关规定,做出如上判决。
被告人马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王芳 徐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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