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港人内地置业限制 在大湾区实现资本自由流动

放开港人内地置业限制 在大湾区实现资本自由流动
2020年05月25日 05:44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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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在大湾区实现资本自由流动

  □本报记者 高改芳 张军 

  全国人大代表、禹洲集团董事局主席林龙安建议,可以考虑开放内地金融机构和香港金融机构合作,成立合资或独资公司,协助内地企业开展境外发债、融资担保等不同业务。促进跨境保险业务,鼓励港资在内地设立保险法人公司。他还建议,在大湾区实现资本自由流动。

  深化香港与内地合作

  林龙安认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出炉,内地与港澳合作进一步深化。这种合作可以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他建议,可以考虑开放内地金融机构和香港金融机构合作,成立合资或独资公司,协助内地企业开展境外发债、融资担保等不同业务。同时,逐步放宽内地一线城市金融体系,加大对港资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促进跨境保险业务,鼓励港资在内地设立保险法人公司。

  他还建议,内地各省份加强与香港合作,应根据不同省份自身发展优势,进一步健全香港和内地合作联席会议机制。

  放开港人内地置业限制

  林龙安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在各个层面的彼此紧密合作,推动湾区一体化发展,必将产生协同效应和放大效应。”

  在人才方面,他建议,可以考虑放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专业人才于大湾区内9个城市的执业资格,借鉴欧盟做法,在大湾区内订立统一标准,推动专业资格互认,在大湾区逐步打通信息流和人流,实现人才在区内自由流动。

  同时,推动通关便利化。各口岸可试行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便利化改革,向总部设立在大湾区内9个城市和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企业高管、科研人员和特聘人才开启通关绿色通道,便利他们乘车辆进出内地口岸,缩短过关时间。

  “住房是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之一,可酌情放宽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购置一手物业或二手物业,并放宽香港居民在内地第二套物业按揭条件。共有房屋亦应放宽申请条件,例如取消年龄限制等。”林龙安表示。

  他还建议,建立跨大湾区内9个城市和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统一银行账户系统,为区内居民和企业开立单一户名下的多币种多区域账户,支持香港居民在内地便捷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将大湾区视为特殊经济/关税地区,构建针对大湾区汇率、利率形成机制,在大湾区实现资本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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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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