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福建福晟集团公告称,未能按时支付“18福晟02”回售本金及债券利息,本期债券发行金额10亿元,应于11月19日兑付回售部分本金及债券利息。自公告出具日起,“18福晟02”、“18福晟03”、“19福晟01”、“19福晟02”将在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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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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