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12月3日电(薛尚文) 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12月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2月2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0.15%。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出现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时,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12月3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九个工作日,调价窗口将在12月4日24时开启。根据当前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水平测算,本轮汽、柴油调价将因调整幅度低于每吨50元而搁浅。
编辑:江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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