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11月14日电 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11月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13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0.50%。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出现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时,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11月14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六个工作日,调价窗口将在11月20日24时开启。
编辑:薛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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