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青年课题组
文章|《中国金融》2021年第5期
国际社会普遍关注气候变化,认为绿色金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在我国的积极推动下,绿色金融已成为国际合作重要领域。
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主要平台
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已使之成为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新优势和新抓手。
一是利用2016年任G20主席国契机,引领形成绿色金融全球共识。2016年中国任G20主席国,首次引入绿色金融议题,设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识别绿色金融面临的体制和市场障碍,动员社会资金用于绿色投资。研究小组连续三年提出政策建议,并被纳入历次峰会成果。近年来的G20峰会宣言均肯定绿色金融对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2021年G20主席国意大利拟单设绿色议程,讨论相关议题。二是共同发起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推动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间绿色金融合作。NGFS由人民银行与法国中央银行、荷兰中央银行等8家机构于2017年12月共同发起,旨在强化金融体系风险管理,动员资本进行绿色低碳投资,推动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目前,NGFS已有83家成员和13家观察员。美联储于2020年12月15日宣布加入。三是2018年底与伦敦金融城共同推出《“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助推“一带一路”绿色可持续发展,并将其列入2019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GIP对金融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了解ESG风险、披露环境信息等七条原则,目前有39家中外金融机构加入,其中外资22家,包括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四是与欧盟共同发起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2019年10月,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与世界银行年会期间,人民银行易纲行长与欧委会副主席Dombrovskis、IMF总裁Georgeiva共同发起IPSF,旨在深化国际合作,动员私人部门资金用于环境可持续投资。目前IPSF已有15家成员、9家观察员。
绿色金融国际实践中的热点问题
上述平台和一系列国际组织对气候变化和绿色金融高度关注,开展了相关研究与实践。主要热点问题如下。
中央银行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中央银行高度关注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两类风险:一是物理风险,即极端天气、全球变暖等对实体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二是转型风险,即低碳转型中,由于突然收紧碳排放等政策,或出现技术革新,引发高碳资产重新定价和财务损失的风险。上述两类风险将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方面产生影响。一是可能影响劳动力供给、技术进步、储蓄行为等自然利率驱动因素,导致自然利率下降,减少传统货币政策的施策空间。二是可能影响银行信贷、资产价格和利率传导等,从而影响货币政策传导。三是可能影响产出、消费等主要经济变量,增加中央银行经济预测、决定货币政策立场的复杂性。
当前重点研究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货币政策工具是绿色量化宽松(QE),即在资产购买计划中增持绿色债券或减持高碳债券,引导市场资金更多投资绿色债券。目前,欧洲对欧洲中央银行是否应采取绿色QE存在较大争议,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绿色QE是否超出了中央银行职能。德国中央银行等反对方认为,QE是临时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绿色QE推动经济迈向低碳的结构性调整,超出了中央银行维持物价稳定的基本职能。智库专家等支持方认为,中央银行职能范畴可灵活解读为包括维护金融稳定,而气候变化可能影响金融稳定,因此在中央银行职能范围内。二是绿色QE是否违背“市场中性”原则。德国中央银行等反对方认为,在资产购买中偏向绿色债券将干扰债券价格的市场发现机制,造成市场扭曲,违反“市场中性”原则。支持方认为,石化、煤电等高碳企业债券因评级高、发行规模大,更易被纳入中央银行资产购买范畴,因此当前的QE政策在操作中实际已偏好高碳企业,助长了高碳经济活动,欧洲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以往的资产购买中均一定程度存在此问题。
研究认为货币政策应对气候变化还可考虑其他工具。一是在抵押品框架中剔除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资产类别;二是把可持续发展目标纳入再贷款业务要求,根据金融机构碳足迹确定存款准备金率;三是对绿色企业设置贷款利率上限,设立专项再贷款支持可持续行业发展。
中央银行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气候变化带来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也可能影响金融稳定。在金融机构层面,气候变化导致自然灾害增加,可能造成抵押品价值下降,贷款违约增加,影响资产质量。在金融体系层面,低碳转型和能源技术革新可能引发高碳资产重新定价,通过资产价格传导、周期强化等机制影响金融体系稳定。这些风险还可能跨境传导。
另外,可能对金融稳定带来一系列风险。一是信用风险。排放和环保标准提高会影响企业现金流和资产负债,导致企业利润、偿债能力下降,增加金融机构信用风险。二是市场风险。碳排放价格上升会导致高碳行业股票价格下跌,可能引发碳密集型资产被大量抛售。三是经营风险。气候变化可能导致金融机构贷款、投资损失或营业中断,特别是保险机构难以准确预测灾害的频率及程度,导致损失上升。四是流动性风险。气候变化可能导致部分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金融机构恐难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
对此,相关国际组织建议:一是调低绿色信贷风险权重,但实践中暂无中央银行实行,因除中欧外,他国暂无绿色金融分类标准,贸然降低绿色信贷风险权重,可能造成其他信贷资产借机“洗绿”,同时绿色信贷违约风险是否更小需更多数据支撑。二是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IMF拟将气候风险纳入金融部门评估规划,评估气候风险对其成员金融系统的影响。英格兰银行拟2021年对金融系统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荷兰中央银行已对86家、资产规模2.3万亿欧元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压力测试。
中央银行如何在储备管理中纳入ESG考虑
在储备投资中重视ESG因素近期受到广泛关注。NGFS、BIS就此开展了问卷调查,已有60%的中央银行在储备投资中考虑ESG因素。2019年,NGFS发布了中央银行开展可持续投资的指引,提出应在储备投资中注重影响力投资和ESG因素、建立监测指标体系、遵循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TCFD)建议等政策建议。
绿色分类标准趋同
发展绿色金融,首先需要界定哪些经济活动属于“绿色”。目前,主要绿色分类标准分两类。第一类是市场主导、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绿色债券标准,包括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制定的《绿色债券原则》和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制定的《气候债券标准》。第二类是欧盟和我国的绿色分类标准。其中,欧盟2020年3月公布《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明确了欧盟可持续经济活动的范围,暂未经欧洲议会批准。我国构建了较完善的绿色分类标准。一是2019年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二是绿金委2015年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牵头修订该目录,拟删除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相关项目。三是银监会2013年制定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
2020年10月,人民银行与欧委会相关部门联合在IPSF下牵头成立绿色分类标准工作组,对比中欧标准异同,研究提出中欧共同标准,以推动未来形成国际通行标准,促进国际绿色金融协同发展。
加强气候信息披露
强化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有助于降低气候风险对金融系统的冲击,并有助于中央银行获取更多气候相关数据,为制定货币政策和调整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基础数据支撑。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5年成立TCFD工作组,提出了自愿性的披露建议,成为国际市场较为认可的标准。全球已有1500多家机构支持TCFD建议,不少已开始按其要求进行披露。
环境风险分析(ERA)
对环境风险认识不足、定价不充分可能使金融机构蒙受重大损失,ERA是金融机构评估环境风险的有效工具。绿金委主任马骏代表人民银行在NGFS率先提出ERA概念,牵头深入研究,于2020年9月发布《金融机构ERA概览》,为开展ERA提供了方法、工具和应用案例,ERA成为金融业提高环境风险评估管理水平的重要公共品。
ERA主要分四步:一是识别化石燃料需求下降、排污成本上升等可能导致企业财务表现不佳的环境风险;二是测算金融机构持有资产的环境风险敞口;三是评估环境风险造成的财务损失;四是缓释风险,如减少高碳投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等。各方需积极鼓励ERA广泛应用,特别是需引导、鼓励金融机构重视ERA,开发ERA模型和配套数据库,披露ERA结果。
国际机构主要政策建议
一是在绿色标准中剔除化石能源相关项目。主要是在绿色分类标准以及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系列标准中移除化石能源以及清洁煤炭技术等,引导市场资金更好地支持低碳转型。二是尽快明确绿色信贷标准,为下调绿色信贷风险权重奠定基础。在制定绿色信贷标准的基础上,收集绿色和棕色信贷违约率数据,研究调降绿色信贷风险权重,激励绿色信贷投放。三是允许金融机构接受碳排放权等作为信贷抵押。抵押品范围具体可包括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以及其未来收益,以盘活企业碳资产,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四是建立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企业和金融机构按照TCFD建议披露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为中央银行收集相关数据、完善分析提供数据支撑。五是完善货币政策工具,为低碳经济活动提供直接支持,并以此为政策信号,鼓励更多资金支持绿色经济活动。■
(责任编辑 张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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