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金融法院建院至今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情况,并发布《北京金融法院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
据了解,自2021年3月18日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共审结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95件。其中,仲裁保全案件457件,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73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246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22件,仲裁执行实施1094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3件。上述案件中,有1件案件确认仲裁协议无效、4件案件裁定重新仲裁、1件案件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据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艳红介绍,北京金融法院建院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依法履行支持和监督仲裁的司法职能,不断规范仲裁司法审查程序,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标准,通过公正高效开展仲裁司法审查,助力仲裁制度完善和仲裁公信力提升,为优化金融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北京“两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据悉,北京金融法院充分发挥金融仲裁司法审查职能,加强执法办案裁判规则建设,制定了《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流程规范》《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指引》,夯实金融民商事纠纷仲裁司法审查的规范基础。公正高效推进仲裁案件的审理与执行,联动创新工作机制支持仲裁定分止争,创新建立查扣冻证券电子平台,成为全国首家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设立专门通道,实现对全国股票在京网络查询、冻结和过户的单位。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极大提高了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审执质效。
据介绍,北京金融法院高度重视涉外金融仲裁司法审查,与协同单位共同创立“域外金融法查明中心”,提升域外法的法律适用能力。通过派员参加“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国际仲裁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论坛等国内外司法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切实推动涉外司法交流和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涉外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审判能力。
北京金融法院以办理相关案件为抓手,依法支持仲裁事业发展,构建“全类型高效率保全”工作机制,搭建“保、多、立、审、执”全流程一体化办理工作格局,赋予仲裁强制执行力,助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截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共审结仲裁保全案件457件,申请保全金额达800多亿元,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立案金额亦达800多亿元,仲裁执行到位金额260多亿元。
《北京金融法院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总结了北京金融法院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相关情况,对金融民商事纠纷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界定,仲裁协议成立问题是否属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审查范围,非对称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仲裁案件同案不同裁与撤销仲裁裁决,仲裁案件民刑交叉与撤销仲裁裁决,严格把握涉外、涉港澳台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标准以及从严把握可能适用“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
同时,《北京金融法院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发布了十起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涉及的问题包括主合同的仲裁条款约定能否适用于从合同、单边选择性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当事人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能否视为确定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债券虚假陈述仲裁条款对债券投资人是否具有约束力、证券公司发布的多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不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标准、对证据系伪造的仲裁裁决撤销认定标准、涉民刑交叉案件的司法审查等;同时也包括北京金融法院在某基金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标的额10多亿仲裁执行案件中,依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平台,积极引入第三方投资,妥善化解巨额债务危机,实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赢”效果的案例;还有涉及“一带一路”法律保障的相关案例。典型案例既反映出新时期新环境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又充分体现了司法与仲裁的良性互动。
据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广辉介绍,北京金融法院高度重视对仲裁的司法监督,一方面在仲裁司法审查中充分尊重仲裁裁决的终局性、权威性和稳定性,依法依规纠正仲裁裁决中的瑕疵和错误,另一方面,在执行阶段严格按照法定事由审理不予执行仲裁案件,切实保障仲裁裁决的公信力。针对仲裁中因送达问题发生争议较多的情况,北京金融法院提示仲裁机构,要明确查询送达地址的义务主体和边界、细化送达工作操作规范、加强送达人员管理培训。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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