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推进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以反洗钱国际互评估整改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我国反洗钱工作水平。各单位积极行动、形成合力,针对评估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一系列实质成果,提高了金融领域多项指标评级。
人民银行牵头稳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修订工作,联合公安部等监测和打击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和代币融资平台,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监管合作,强化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管理,对反洗钱违法行为加大惩戒力度。2020年,反洗钱监管处罚总额较往年明显上升。
基于上述进展,2020年9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讨论通过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第一次后续评估报告,将中国“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新技术”“指引与反馈”3项技术合规性指标提升为“大致合规”评级,维持“国家层面的合作与协调” 指标“合规”评级。中国在FATF《四十项建议》中达标的合规性指标从22项提升为25项。
二、加强反洗钱制度和协调机制建设
2020年,人民银行加快推动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 为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有效推进《反洗钱法》修订工作
根据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开展《反洗钱法》修订工作,起草完成《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初稿。就草案内容征求中央和国家有关单位意见,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学术界和实务界专家意见。认真研究吸收各方反馈意见,形成较为完善的《反洗钱法(修订草案)》。
(二)稳步推进反洗钱规章制度建设
为配合《反洗钱法》修订,按照2020年规章制定计划,同步开展反洗钱规章修订工作。起草完成《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启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程序;起草完成《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完善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
按照第十次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人民银行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框架下,组建制度、监管、执法和国际4个专门工作组,强化工作沟通,压实部门责任。创办并累计编发《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简报》10期,及时反映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工作信息共享。
三、进一步强化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
2020年,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力提升义务机构反洗钱履职有效性,取得显著成果。
加强统筹指导,疫情期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20年初,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严峻形势,人民银行从服务大局、抗击疫情角度出发,指导义务机构一方面科学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反洗钱工作,制定应急工作方案,保障反洗钱工作正常有效运转;另一方面对抗疫相关客户、交易采取简化措施,全力保障全国抗疫斗争顺利开展。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工作水平。在近年来持续“强监管”的基础上,加大对全系统执法检查的统筹力度,进一步确立以法人机构为检查对象的执法检查模式。全年共对614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其中87%为法人机构,依法处罚反洗钱违规机构537家,罚款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000人,罚款金额2468万元。同时,完善《反洗钱执法检查手册》,起草取证参考,统筹各地检查标准和尺度,带动全系统提升执法检查水平。
明确反洗钱监管导向,督促义务机构改进工作。人民银行加强对检查项目的方案统筹和监管指导,检查重点向反洗钱履职深层次问题延伸,督促义务机构反洗钱工作从形式合规向实质有效转变。同时,突出对被查机构后续整改工作的关注和督导,全系统共组织“回头看”走访917次,推动义务机构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总行完成26家法人机构反洗钱年度分类评级和3家大型银行洗钱风险评估报告,下发监管意见书29份,指导相关机构进一步改进反洗钱工作。
健全洗钱风险评估体系,深化特定非金融领域风险认识。2020年,起草制定《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指导法人金融机构开展风险自评估工作。同时,借鉴FATF最新风险为本监管指引要求,研究改进人民银行对义务机构的风险评估方法。组织开展特定非金融行业洗钱风险评估,通过评估加深对我国特定非金融行业风险状况与相关反洗钱国际标准的理解认识,为下一步在特定非金融领域建立反洗钱制度、开展反洗钱监管奠定基础。
进一步强化监管合作,明确合作重点。2020年,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签署合作备忘录,与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相关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合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反洗钱联合工作会议、指导分支行和派出机构加强监管合作等方式, 深化在制度建设、风险评估、执法检查等领域的合作,切实提高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能力。
四、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0年,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深度融入国家治理大局和人民银行中心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经济金融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切身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反洗钱监测分析成效明显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国家安全、扫黑除恶、追逃追赃、禁赌反毒、打击涉税犯罪、金融风险整治等专项工作任务,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反洗钱监测领域落地见效。依托反洗钱数据跨机构、跨行业、跨地域特点,发挥“穿透式监测”优势,密切配合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处置开展监测分析,为深入治理金融市场乱象、维护金融秩序提供精准高效的金融情报。面对突发疫情,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心,加强对涉疫犯罪线索的挖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面对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加强情报研判,果断分类处置,高质量推进反洗钱金融情报国际交流合作。
(二)反洗钱监测分析体系建设取得实质进展
不断完善反洗钱监测体系中收集、分析、移送、反馈等环节的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对报告机构的管理,面对不断增加的机构数量和类型,坚持分类施策,落实管理责任、丰富管理层次,进一步拓展与报告机构间的交互通道。加强对人民银行分支行监测分析工作的指导,2020年9月,人民银行分支行反洗钱监测分析子系统上线试运行,启动覆盖监测分析全流程的功能测试和需求优化,开展系统用户数据应用的可追溯管理。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合作,金融情报反馈创历史新高,与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合作机制日益成熟。
(三)反洗钱监测分析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反洗钱监测分析二代系统整体投产上线,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安全稳定运行,支付机构大额交易报告接收项目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反洗钱科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启动反洗钱数据与模型实验室建设,加快推进反洗钱监测分析的智能化,科技规划和理论研究成果丰硕。
五、打击洗钱犯罪成效显著
2020年,人民银行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反洗钱在维护金融安全、完善国家治理和促进双向开放方面的重要作用, 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增强反洗钱工作合力,会同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税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在扫黑除恶、反恐、反腐败、禁毒、反逃税、打击地下钱庄等诸多领域成效明显,协助破获涉嫌洗钱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推动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宣判案件数量同比增长一倍多,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
(一)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2020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4 319家报告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近118 亿笔,可疑交易报告258.67万份,同比分别增长6.5%和57.96%。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工作稳步推进,报告机构反洗钱资金监测水平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反洗钱调查与线索移送
2020年,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共接收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6 926份;筛选后共对需进一步查深查透的808份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7 804次,同比分别下降29.31%和14.82%;向侦查、监察机关移送线索5 987条,同比增长23.24%。侦查、监察机关立案633起,同比增长33.54%。协助侦查、监察机关对3 321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共35 986次,同比分别降低17.12%和6.99%。协助破获涉嫌洗钱等案件共710起,同比增长14.15%。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全年向国内执法执纪等有关部门提供金融情报6 094批次,同比增加12.08%。
(三)批捕与起诉
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洗钱犯罪案件6 647起14 630人,提起公诉12719起23 838人。其中,批准逮捕涉嫌《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的案件140 起221人,提起公诉494起707人;批准逮捕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案件6 496起14 355人,提起公诉12 204起23 037人;批准逮捕涉嫌《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案件11起54人, 提起公诉21起94人。
(四)洗钱犯罪宣判
2020年,全国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结洗钱案件6 624起,生效判决16 328人。其中, 以“洗钱罪”审结案件197起,生效判决229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审结案件6 397起,生效判决15 988人;以“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审结案件30起,生效判决111人。
六、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反洗钱工作
2020年,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发挥职能,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反洗钱法》修订,完善反洗钱监管体制机制,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各类上游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做好反洗钱国际互评估后续整改工作,为保障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积极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将反洗钱工作列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推动反洗钱领域立法,在专项报告工作中,积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议修改反洗钱法,推动将“自洗钱”行为单独定罪;稳步推进反洗钱国际互评估后续整改工作,制定国家监察委员会落实相关整改任务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克服疫情影响依法追逃追赃;积极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外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5件,均包括反洗钱查询或追赃内容;对外提出赃款查询、扣押、冻结等执法合作请求5件;与新西兰等国就重点个案反洗钱调查或追赃问题保持密切沟通。
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反洗钱国际互评估后续整改工作,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反洗钱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以问题为导向,就司法实践中办理洗钱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工作机制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防止“重上游犯罪、轻洗钱犯罪”倾向,提升洗钱犯罪侦查、起诉和审判质量,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打击洗钱犯罪的实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反洗钱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加强惩治洗钱犯罪工作的通知和工作推进方案,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主导责任,加大洗钱犯罪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请修改《刑法》洗钱犯罪相关条文,推动《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作出重大调整。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刑事诉讼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不断提升洗钱罪的适用力度和适用范围,2020年以洗钱罪起诉的案件数和人数均大幅上升。
外交部根据国务院授权,持续做好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决议执行通知工作,在安理会通过制裁决议或更新制裁清单后,及时在外交部网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通告》形式发布决议通知,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其严格执行安理会相关决议。积极推动《国家防扩散法》立法进程,以完善防扩散法律体系,同时深入参与FATF关于反扩散融资规则的讨论和修订。继续完善对外司法合作条约网络,为对外合作打击洗钱等跨国犯罪提供法律基础。严格按照《引渡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和相关条约的规定办理引渡、刑协等案件,切实推动反洗钱国际合作。
公安部严厉打击洗钱犯罪,会同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继续组织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履行打击主责,强化案件侦办,成功破获一大批重大案件,打掉犯罪窝点和非法支付平台800余个,沉重打击了一批源头性地下钱庄犯罪组织,有效截断非法资金转移通道。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保持密切合作,积极运用金融情报深度开展核查和打击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行动,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恐融资犯罪,大力推进涉毒资产查处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加强国际执法合作网络建设,促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信息交换,提升反洗钱类刑事司法协助等合作效率。
民政部推动深化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工作,召开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会议, 在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增加有关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的指标。进一步优化和充实《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有关条文内容,推动其尽快出台。推进社会组织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成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建设,推动数据共享和信用惩戒。持续做好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慈善募捐和捐赠活动,同时将社会组织资金来源、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为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密切关注和排查恐怖融资风险。
司法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修订《反洗钱法》,多次就修订草案进行研讨并提出意见。会同人民银行开展律师行业洗钱风险评估,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律师行业特点的反洗钱监管制度。协助人民银行开展民事信托调研,对我国民事信托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处理外国向我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163件,向外国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16 件,其中21件涉及洗钱及相关上游犯罪。
财政部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反洗钱义务报备制度,印发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情况进行报备。研究起草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操作规程;研究修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将包括反洗钱等在内的事务所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作为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配合人民银行开展会计师行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信息共享,协同开展反洗钱工作,印发《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优化网签备案服务,提高数据使用效能,推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库;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共享房屋网签备案数据,便利金融机构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加强可疑交易监测分析。联合人民银行共同开展房地产行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积极推进房地产行业相关立法,加快《住房租赁条例》立法进程,研究起草《住房销售管理条例》,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商务部积极推进《外商投资法》落地生效,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强化对外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的日常监测,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落实合规经营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内容,防范假借对外投资名义从事洗钱活动。举办海外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培训, 引导“走出去”企业提高反洗钱意识。
海关总署有效打击走私及关联洗钱犯罪活动,2020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2 322起,案值927.3亿元,涉嫌偷逃税款163.6亿元,有效地遏制了走私多发高发势头;同期,共立案侦办非税走私犯罪案件1 739起。按照四部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部署,严打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青岛、厦门等地海关缉私部门积极立案侦查,打击走私关联洗钱犯罪。与走私来源地、中转地和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海关、警方等执法部门开展国际执法合作,聚焦打击濒危野生动物、固体废物、毒品、枪支弹药走私,以及冻品和重点涉税商品走私,通过情报交换、跨境控制下交付等手段开展境内外协同打击。
国家税务总局积极贯彻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以下简称“三反”)监管体制机制要求,组织全国税务稽查部门严厉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不断加大税警关银协作力度,创新协作形式,有效增强涉税违法犯罪打击合力。印发做好反洗钱相关工作的通知,形成系统上下协同推进反洗钱工作的格局。对照反洗钱国际互评估后续整改问题清单,制定反洗钱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压实责任。完善数据统计,做好金融情报使用和统计、线索移送和接收、税银信息共享等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利用金融情报成功查处的典型案例。继续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加强税收专项情报交换,强化与外国税务主管当局之间的沟通,推动国际信息协作深入开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切实推进反洗钱国际互评估后续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提高市场主体透明度以及受益所有人识别等相关问题的整改。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市场监管领域反洗钱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和打击力度, 联合举办受益所有人登记与管理座谈会,组织基层机构人员交流反洗钱执法办案经验, 普及反洗钱基础知识。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推进社会公众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查询企业登记信息,围绕办事便利化深化登记注册制度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对98.2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推进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化,落实相关惩戒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银保监会不断加强反洗钱领域制度建设,在发布的《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6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5号)、《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3号)中,均明确规定反洗钱相关要求。积极打击洗钱及相关上游犯罪,参与重大洗钱案件查办;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起草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追缴处置问题的意见,明确追缴范围,强化手段措施。不断强化行业反洗钱管理,从严把控对机构设立、变更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从源头防范洗钱风险;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升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认识,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完善反洗钱管理机制,提高境外分支机构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反洗钱合规管理有效性;与人民银行在现场检查领域保持密切沟通, 将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纳入2020年银行机构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检查工作,将反洗钱合规情况作为保险机构2020年度现场检查重点内容。开发上线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信息报送系统,提升银行业反洗钱信息报送的电子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指导信托登记公司实现对全国68家信托公司的信托受益权账户代理开户机构登记全覆盖,为信托产品投资者提供受益权信息登记、查询及信息披露等服务。
证监会持续完善行业反洗钱制度机制设计,与人民银行签署关于加强证券期货基金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工作的合作方案;研究修订《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制定证监会反洗钱工作方案和国际互评估后续整改任务清单,部署、协调各部门间的反洗钱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完善反洗钱自律规则。积极落实反洗钱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机构、人员准入等行政许可以及经营机构备案环节的管理;与人民银行协商推进反洗钱联合检查试点工作,将反洗钱嵌入日常监管;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 成效良好。部分派出机构针对辖区特点和反洗钱工作现状,完善行业反洗钱监管相关制度;调整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责任,使反洗钱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与人民银行辖区分支机构的合作机制,强化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
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制度建设,会商人民银行研究制定《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修订发布《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首次将银行开展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情况纳入银行外汇合规年度考核评价范畴。开展2020年外汇业务合规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展业审核职责执行和落实情况,排查跨境金融服务中的洗钱风险。采用通报、座谈、风险提示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向银行和支付机构传导外汇领域“三反”工作要求。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开展“以案倒查”,依法严肃处理地下钱庄涉案银行的违规行为。以打击地下钱庄和跨境赌博为重点,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惩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封堵上游犯罪活动的资金外逃通道。加强宣传警示力度,公开通报6批地下钱庄与跨境赌博典型案例。
七、更加深入地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
反洗钱多边国际合作成效显著。一是深度参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主席国职责。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国担任FATF 主席国期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挑战,为全球反洗钱领域抗击疫情发出“中国声音”, 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及对策》,成功举办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历史上首次视频全会。稳步推动中国主席任内各项重点工作,启动全球反洗钱战略回顾,制定发布《数字身份指引》《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植物洗钱犯罪报告》等文件,成功上线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网络培训平台。积极履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指导小组成员职责,参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核心决策。承办国际合作审查亚太联合小组会议,克服疫情困难,派员参与对蒙古国的国际合作审查现场评估。二是持续深入参与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工作,成功连任评估与法律工作组联合主席,参与欧亚区域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项目,有效推动内部治理、类型研究、技术援助等重要工作。三是积极支持亚太反洗钱组织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治理委员会北亚区代表履职,派员参与越南、老挝、巴基斯坦等国的互评估和后续评估工作。四是积极配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联合国反恐国别访问、联合国框架下发展筹资高级别会议、全球税收论坛同行审议等多边领域工作。
双边反洗钱交流不断加强。先后与巴基斯坦、缅甸、越南、日本举行高级别会谈, 沟通交流反洗钱问题;与美联储举行监管沟通会,了解在美中资金融机构反洗钱合规情况;与俄罗斯央行开展受益所有人信息交流。与中国澳门金融管理局开展反洗钱监管合作,积极推进粤澳反洗钱监管信息通报和协调合作机制,与中国澳门金融情报办公室共同开展洗钱类型研究。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菲律宾金融情报机构签署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截至2020年底,已与56家境外金融情报机构签署金融情报合作协议;全年接收39个国家和地区金融情报机构发来情报信息413份,向境外对口机构发起国际协查45份。
八、扎实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
人民银行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宣传,会同《金融时报》以“预防洗钱风险 助力金融安全”为主题开展“反洗钱知识线上答题”活动,累计1062万人次参与答题,形成反洗钱知识学习热潮,取得良好宣传教育成效。在《金融时报》开设“新时代反洗钱人风采”专栏,集中开展10期反洗钱榜样力量宣传活动,弘扬可亲可敬可学的反洗钱榜样精神,展现新时代反洗钱人切实履行职责使命的工作成果,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极大地提升了反洗钱系统工作人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联合辖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成效良好。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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