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蕾
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问题,监管部门持续保持严查态势。上海证券报记者今日获悉,广东银保监局日前一连公布12张罚单,罚单显示,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4家银行12家分支机构及10名责任人被罚,罚款金额合计1090万元,案由均为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广东银保监局2021年第25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入房地产市场)”,广东银保监局对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罚款90万元,对负管理责任的沈阳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负经办责任的黄聪警告并罚款5万元。
同时,第26号-30号处罚信息表显示,因“工商银行广州天平架支行、广州云山支行、广州番禺支行、广州同福中路支行、广州荔湾支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入房地产市场)”,广东银保监局对工商银行上述五家支行分别罚款25万元、30万元、60万元、30万元、80万元。
第31号处罚信息表显示,因“工商银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入房地产市场)”,广东银保监局对工商银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罚款50万元,对负管理责任的张丹丹、王宏凯分别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负经办责任的谭世聪警告并罚款5万元。
第36号处罚信息表显示,因“工商银行广州环城支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入房地产市场)”,广东银保监局对工商银行广州环城支行罚款60万元。
第41号处罚信息表显示,因“工商银行广州东城支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入房地产市场)”,广东银保监局对工商银行广州东城支行罚款75万元,对负管理责任的黄文钦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负经办责任的叶云飞警告并罚款5万元。
第33号处罚信息表显示,因“兴业银行广州花城支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入房地产市场)”,广东银保监局对兴业银行广州花城支行罚款120万元,对负管理责任的卢晓鸣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负经办责任的凌敏星警告并罚款5万元。
第35号处罚信息表显示,因“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被挪用入房地产市场)”,广东银保监局对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罚款210万元,对负直接责任的文煊警告并罚款15万元。
第40号处罚信息表显示,因“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入房地产市场)”,广东银保监局对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罚款200万元。
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不仅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还易抬高相关领域的金融风险。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日前对外发布通知,提出要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其中,由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
责任编辑: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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