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门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以及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门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刘晓伟(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沙洋支公司经理)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严泽新(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京山支公司实际负责人)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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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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