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超犹豫期回访;保险代理人发布虚假宣传信息;与其他公司类似保险费率进行片面比较;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吴某刚(时任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郑某(时任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督训)被警告并处罚款0.9万元;王某峰(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代理人)、包某(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代理人)、邵某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代理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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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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