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消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发布公告称,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联银行”)作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在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之外,另行收取四平城投提供的收益补差款,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相关行为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亿联银行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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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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