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消息,据银保监会扬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贷款审查不尽职,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9万元,并处罚款105万元;周新峰因对该分行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负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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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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