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杨洁
继工商银行之后,11月29日,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青岛五个城市正式试点推出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此外,记者获悉,中国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将于11月30日发行。
根据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由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不超过100亿元,试点期限为一年。
截至11月29日,已有三家国有大行发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从产品类型来看,三家银行试点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三类,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20年,可满足个人客户中长期的多样性养老需求。
建设银行相关人士介绍,对于选择的期限品种,需满足持有到期客户年龄满55周岁的要求。该类产品除拥有传统定期优点外,还具有价格高于传统定期、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特有优势。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属于储蓄存款,保本保息,受存款保险制度保障。”据农业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前述五个城市地区的个人客户,可前往当地农业银行网点柜面进行咨询办理。
记者从建设银行了解到,在产品购买方面,客户不仅可用银行卡购买,还可开立存折和存单购买。在产品查询支用环节,建行提供了柜面、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多个办理渠道,并通过短信方式及时提醒客户按时续存。
11月29日,记者致电建设银行合肥市某支行,该行工作人员表示,“今天特定养老储蓄开始发售,5年期利率为3.5%,购买上限为50万元。”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属于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较一般存款产品有优势。”农业银行某试点地区支行工作人员介绍,当客户到期支取时,每五年根据产品利率调整情况重新定价计息;提前支取时,满五年倍数的部分,按开户日五年期普通存款挂牌利率计息,收益相对稳定。
在记者咨询期间,多家银行工作人员提示,养老储蓄产品并非随时都可购买,要看各支行额度情况,不能保证每个时间段都额度充足,建议有需求提早购买。
根据《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包括特定养老储蓄,不包括其他特定目的储蓄)可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由参加人通过资金账户购买。参加人仅可购买其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产品。
建设银行表示,下阶段,尽快将包括特定养老储蓄及传统定期存款放到个人养老金账户产品列表,有效助力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展。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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