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纬路营业部、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和北京爱康国宾酒仙桥门诊部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因拒收现金分别领罚50万元、10万元和1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一周前,人行营管部刚刚对北京空港兴航达客运有限公司、北京鸟巢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分公司、北京乐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4家公司的拒收现金行为作出警告处分。
今年12月15日,央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对外发布2020年第18号公告,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
公告明确要求大中型商业机构特别是批发和零售业、餐饮和住宿业、居民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经营场所,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铁路、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客运站、轮渡码头等经营主体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或提供转换手段。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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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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